年休假制度中“连续工作满一年”怎么界定

如题所述

年休假工作年限是连续计算的,即从本人工作之日起到当前止(扣除中途失业或未工作时间),工作之日可以跨单位计算。
年休假不可跨年计算,按自然年度分开。
假设你是第一次工作,工作时间是2009年7月1日。
第一个自然年度:2009-1-1至2009-12-31,你刚上班,不足一年,没有年休假。
第二个自然年度:2010-1-1-至2010-12-31,你已达到满一年的条件,应享有休假天数为5天。但你在当年的7月1日才满一年,所以7-1到12-31为184天。184/365*5=2.52=2天(不足一天的不算)。
第三个自然年度:2011-1-1至2011-12-31,因你是连续工作且超过一年,所以,当年的年休假就是按整年计算,即5天。
第四个自然年度:2012-1-1至2012-12-31,当年也有5天。
年休假是个人申请,单位安排日期休假,而不是请假。
已过年份共7天的年休假是必须给的,不给就按3倍付工资的。
今年的年休假可以向单位申请或协商,合并休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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