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罗马法分为公民法和万民法的标准是什么?

如题所述

 根据罗马法的适用范围可划分为自然法、市民法和万民法。市民法是指仅适用于罗马市民的法律;万民法是调整外来人之间以及外来人与罗马市民之间关系的法律。

罗马法学家依据不同标准,从不同角度将法律划分为以下几类:
  (1)根据法律所调整的不同对象可划分为公法与私法。公法包括宗教祭祀活动和国家机关组织与活动的规范;私法包括所有权、债权、婚姻家庭与继承等方面的规范。
  (2)依照法律的表现形式可划分为成文法与不成文法。成文法是指所有以书面形式发布并具有法律效力的规范,包括议会通过的法律、元老院的决议、皇帝的敕令、裁判官的告示等;不成文法是指统治阶级所认可的习惯法。
  (3)根据罗马法的适用范围可划分为自然法、市民法和万民法。市民法是指仅适用于罗马市民的法律;万民法是调整外来人之间以及外来人与罗马市民之间关系的法律。
  (4)根据立法方式不同可划分为市民法与长官法。长官法专指由罗马高级官吏发布的告示、命令等所构成的法律,内容多为私法。其主要是靠裁判官的司法实践活动形成的。
  (5)按照权利主体、客体和私权保护为内容可划分为人法、物法、诉讼法。人法是规定人格与身份的法律;物法是涉及财产关系的法律;诉讼法是规定私权保护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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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08-18
罗马历史上的第一部成文法典《十二铜表法》适用于罗马共和国早期的公民(公元前5世纪中期),是平民反对贵族斗争取得的成果。
公民法适用于罗马共和国中期的公民(前5世纪中期~前3世纪中期)。
公元前3世纪中叶以前,罗马法律的适用范围仅限于罗马公民,居住在罗马的异邦人不能享受此法的保护,被称为公民法或者市民法,内容主要是有关罗马共和国的行政管理、国家机关及一部分诉讼程序的问题。
为统治庞大的国家,处理罗马公民同外邦人和被征服地区居民在法律上的矛盾和纠纷,罗马帝国最早形成的法律是万民法。
万民法的调整范围最初只限于罗马司法管辖范围内的罗马公民与异邦人之间的关系以及异邦人本身间的关系,后来逐渐成为调整各国公民之间关系的法律。
万民法是“市民法”的对称,又称“各族人民的法”。罗马法中调整非罗马人之间相互关系的法律。
体系较市民法更加完备,程序上较为简便灵活,更适用于维护罗马奴隶制和社会经济关系的要求,具有某种国际法和自然法的性质。
现代国际法的语源就直接来自万民法,产生于公元前242年。
公元前3世纪后,万民法的原则移用到市民法中去,罗马非公民取得市民权后,与市民法在内容上逐渐接近、融合。
查士丁尼民法典颁布后,两者最终统一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