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22-01-26
在民事诉讼中,原告是有权利撤诉的,被告不享有阻止对方撤诉的权利。而对于是否准予原告撤诉,由法院根据审判程序决定。作为被告,如果因为原告的起诉,进而造成被告财产或者名誉损失的,确需要向原告追讨损失,可以提出反诉或另行起诉。
法律分析
如果没有开庭审理,原告申请,法院可能会同意,并不需要征求被告是否同意。法庭辩论终结后原告申请撤诉,被告不同意的,人民法院可以不予准许。如果已经开完庭,原告申请撤诉,法院会征求被告的意见,被告可以不同意原告撤诉,法院会作出判决。如果原告撤诉,被告不同意,原告能否撤掉要视具体情况来分析,(一)如果是在法庭辩论终结前原告申请撤诉,虽然被告不同意的,法院一般情况下仍应该准许撤诉。(二)如果在法庭辩论终结后,法院宣判之前原告申请撤诉,被告不同意的,人民法院可以不予准许,具体是否准许撤诉要由法院根据情况来裁定。在民事诉讼案件中,原告撤诉后,作为诉讼案件本身而言,已经结案,原告不再向被告主张权利,被告也不用再进行应诉。但是双方的纠纷仍未解决,原告有可能另外再行起诉被告。当事人申请撤诉或者依法可以按撤诉处理的案件,如果当事人有违反法律的行为需要依法处理的,人民法院可以不准许撤诉或者不按撤诉处理。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二百一十四条 原告撤诉或者人民法院按撤诉处理后,原告以同一诉讼请求再次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比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七项的规定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