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五中初一学生,因期末考试手机在包中掉出,被监考发现,告知班主任后,上午上课劝之退说,说要开除学生,并打电话威胁家长说要开除学生,要到办公室谈判。因与教导处主人口交之争,引来校长强烈火不满,大怒一定要开除学生学籍!
试问:1、九年义务教育,你教导处主人及校长,有何权力开除学生
2、初一的学生,带手机进考场,何以开除重罚
3、14个班级,一个班级多达90多人,哪里招来如此多的学生
推测:学校长期对外招借读生,谋取利益,一班多达90多人
学校威胁家长对学生实行暴力管制,来达到人多好管的目的
请教律师:老师有没有开除九年义务教育的权利?
老师有没有开除进考场带手机学生的权利?
学校每班为何人数远远超标,是否合法,由哪个部门来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