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公安在林业行政执法过程中封存扣押物品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比如能扣押正在伐树的油锯斧头,或者已经装车的木头,依照的法律是什么?要是没有法律依据是否可以先行登记保存?还有就是这两种措施(先行登记保存和封存扣押)都是强制措施吗?

法律依据就是这些都可能是涉案财物和作案工具,依法当然可以予以扣押,如果扣押的不对后面予以退还就可以了,如果说这是登记保存也行,但是登记保存是公安可以保存,你自己也可以保存,这不是强制措施,只是对证据的一种固定,强制措施是指拘留这些措施的追问

请问”依法当然可以予以扣押“中的依法指的是什么法?第几款第几条?能详细点吗?

追答

这个问题昨天比较忙,没有给你回答清楚,要分情况来看,如果你伐树是在盗伐或者滥发,且数量不小,公安机关对于油锯和木材进行扣押,那就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四十三条、第一百四十一条之规定,对于这些东西以物证或者赃物来予以扣押。如果你砍伐的树木是自己家的,数量较小,只是没有办理采伐证,那么林业公安对油锯和木材便不能封存扣押,一般只是登记、拍照,依据《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七条之规定 予以处理,如上所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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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8-12-25
森林公安在林业行政执法中封存扣押物品的法律依据就是,这些物品都可能是涉案财物和作案工具,依法当然可以予以扣押。
如果扣押的不对后面予以退还就可以了,如果说这是登记保存也行,但是登记保存是公安可以保存,你自己也可以保存,这不是强制措施,只是对证据的一种固定,强制措施是指拘留这些措施的。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1-10-11
当然有依据了,森林法宪法就是执法依据!追问

请问森林法宪法具体第几条第几款?没有详细的法律依据怎么执法呢?

第3个回答  2011-10-11
扣押是强制措施,证据先行登记保存不是。

《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七条 行政机关在调查或者进行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并应当向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出示证件。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应当如实回答询问,并协助调查或者检查,不得阻挠。询问或者检查应当制作笔录。
  行政机关在收集证据时,可以采取抽样取证的方法;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经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先行登记保存,并应当在七日内及时作出处理决定,在此期间,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不得销毁或者转移证据。
  执法人员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