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留学回国人员申请办理就业落户基本要求中有一条“在国内从未办过就业分配手续”是什么意思?

在留学回国人员申请办理就业落户基本要求中有一条“在国内从未办过就业分配手续”是什么意思?我的情况符合这一要求吗?
我的情况是:读大学的时候,户口迁到广州的学校,后来大学毕业的后,档案户口都迁移到了广州的南方人才市场,当时从学校拿了报到证和三方协议和南方人才市场签了协议才能办理档案户口挂靠,但从来也没有实际工作过;第二年就出国留学了。现在回来工作,需要办理就业落户、派遣证等等,不是很清楚我这种情况属不属于未办过就业分配手续?

不属于。“从学校拿了报到证和三方协议和南方人才市场签了协议”,这就属于办过就业分配手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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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5-07-01
1、在国外留学取得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留学回国人员;
2、出国前已办理解除公职手续的留学回国人员;
3、出国留学一年以上(满360天);
4、申请在北京落户的需在国外取得硕士以上学位(含硕士),且学业结束回国两年内,按要求把所有申请材料递交受理;
5、申请到其他省市省会城市(不包括 上海 、深圳) 落户的需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6、中外合作办学毕业生请参考《中外合作办学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明信》流程。

你的情况符合落户标准,但要尽快办理,因为回国两年内办理才有效。希望可以帮助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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