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37天,警察也没有收到逮捕通知,会放人吗?

如题所述

  公安机关最长可以对犯罪嫌疑人刑事拘留30日,且30日内提请检察院批准逮捕。检察院需要在7日内作出是否批准逮捕的决定。不批准的,公安机关就会对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会执行逮捕。
  所以,37日后就有结果了,但是,一般情况下,公安机关执行完逮捕后,会在24小时内把《逮捕通知书》以挂号信的方式寄给犯罪嫌疑人提供的家属的地址(不提供的寄送给同户籍家属的户籍地)。所以,如果执行逮捕了,可能《逮捕通知书》已经寄走的。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会主动联系你们,办理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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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2-01-26
公安机关最长可以对犯罪嫌疑人刑事拘留30日,且30日内提请检察院批准逮捕。检察院需要在7日内作出是否批准逮捕的决定。不批准的,公安机关就会对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会执行逮捕。
法律分析
收到逮捕通知书,就主动配合就好了,不能反抗,即使无罪也不能,进去再申诉,逮捕,是强制措施之一。并不是已生效的刑罚方式之一,按照相关的法律规定,公安机关应当在执行逮捕后24小时内,将逮捕的相关情况通知被逮捕人家属,首先,公安机关会视情况对其进行刑事拘留,三日提请检察院批捕,可以延长一至四日,检察院一般会在七日内决定是否批准逮捕,如果是流窜作案、结伙作案或多次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批捕的时候可以延长至一个月,也就是说刑事拘留一般是十多天,最长是三十七天,逮捕后的侦查期限一般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如果是交通不便地区、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流窜作案等可经省级检察院批准再延长二个月。对于可能判十年以下刑罚的嫌疑人,经省级检察院批准再延长二个月。
也就是说,在公安阶段的时间一般是二个半月到三个月左右,最长是八个月,然后,案件由公安机关的办案人员写出起诉意见书及案卷、证据移送到检察院,即审查起诉阶段。这个阶段一般是一个月,重大复杂的可延长半个月,检察院审查后认可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补充侦查应当在一个月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以两次为限。补充侦查后,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的期限,检察院的公诉科审查完成后,写出公诉书,向对应的法院提起公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