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朝行政区大体上继承
隋朝晚期的
郡县制,为州县二级制,后期划分成节度使州县三级制。唐朝的州继承隋朝制度,然而有时改郡为州,有时改州为郡,并且对州县进行整并。唐朝的府有三种,共有府、都督府与都护府,地位均不同。府是将
京都、陪都及行在的州提升其地位的特别第二级行政区。最早是开元元年升长安、洛阳与太原三都所在的州为府,之后陆续升各地陪都和皇帝避难的州为府。都督府有时又称总管府,主管军事,不理政事,多设于国内要冲之地,每府督统数州。贞观年间,全国共有四十一个都督府,除了京畿九州外,其余隶属都督府。都护府用以统理、册封归顺外族的行政单位,算是外族的自治单位,共有六个以上的都护府。有些因为地位重要,升级成大都护府以统管其他都謢府。其下有若干都督府和州,称羁縻府州。羁縻府州的刺史,大致上由外族酋长担任,而都督府和州的长史则由内地人担任。
627年
唐太宗将全国分为关内、河南、河东、河北、山南、陇右、淮南、江南、剑南、岭南十道,是为贞观十道。武后时设立十道巡察使、十道存抚使和十道按察使等监察官,当时为临时派遣、没有固定治所。开元廿一年又从关内道分立京畿道,从河南道分立都畿道,分山南道为东西两道,分江南道为江南东、江南西和黔中三道,共十五道,是为开元十五道,每道设立的观察使,有如汉朝的刺史,也设立固定的治所,正式成为十五个监察区要行政区分布:
1.监察区的十五道:京畿道、关内道、都畿道、河南道、河东道、河北道、山南西道、山南东道、淮南道、江南东道、江南西道、黔中道、陇右道、剑南道、岭南道
2.六个主要都护府:安西(大)都护府、安北(大)都护府(旧称燕然、瀚海)、单于都护府、安东都护府、安南都护府、北庭(大)都护府(旧称金山)与其他时间较短的都謢府:昆陵都护府、濛池都护府、东夷都护府、保宁都护府
唐朝后期的行政区划形成节度使、州(府)、县三级行政区划。节度使最早于
唐玄宗前期设立,以驻守各道的武将称都督,都督带使持节的称节度使,不带者不称,开元、天宝时期共有十镇。在
安史之乱结束后,为了安抚拥有兵权的安史降将,唐室册封他们为节度使。而为了防止他们叛乱,又在各地设置节度使。这些节度使掌控地方军事、政事与财政,又被称为藩镇。当中央衰退时,这些藩镇都呈现半独立的状态。
唐德宗时期,河朔一带的藩镇叛乱,占领京师长安,唐德宗逃到汉中,最后是与藩镇妥协才平定乱事,这也使全国藩镇割据的局面加深。
唐宪宗年间平定一些藩镇,使得各地藩镇继归顺中央,当时共有元和四十八镇。唐宪宗死后河北三镇又再度叛乱,但是中央系的藩镇大致上是服从中央。直到晚唐时期,唐朝因为黄巢之乱已经彻底崩溃,除京兆府和河南府外,其余都分成四五十个半独立的藩镇。最后唐朝就亡在新兴藩镇
朱全忠的手中。而后的
五代十国实际上是藩镇割据的延续而已。
地方行政区方面,州级政区多称“州”,有刺史,少数称“郡”,有郡守。县有县令。县级政区以下按照乡里制设乡与里。百户人家为一里,由里正管辖;四家为一邻,由邻长管辖,五邻为一保,由保长管辖,五保为一里,由里正管辖,五里为一乡,由耆老管辖。一自然村为一村,设村正。在城市聚居区域以坊代替村,设坊正,和村正同级。在边疆、京畿、军事要塞等重要地区设立都督府,由武官都督兼管多个州郡的军事和民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