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兵检肯定不会过关的,因为是太瘦,而且近视,而且有别的地方也不符合要求,我就是想通过义务兵的兵检检查下身体,我要问的是
体检是要把所有的项目都做一遍,还是做到有不合格的,剩下的就不用做了?如果是前者,那么有哪些项目呢?(不用说标准,我问的是项目)如果是后者,那么顺序是怎样的呢?
兵检项目包括:
1、身高体重;
2、外伤检查,比如是否存在外伤所致的颅骨缺损、骨折、凹陷、颅内异物存留等,颅脑外伤后遗症,颅脑畸形,颅脑手术史等。
3、检查是否有泌尿生殖系统炎症、结核、结石等疾病或损伤及其后遗症,影响功能的生殖器官畸形或发育不全,隐睾等病状。
4、检查是否有有胸、腹腔手术史,疝,脱肛,肛痿,陈旧性肛裂,环状痔,混合痔(直径大于0.5厘米或超过二个),经常发炎、出血的内外痔等病状。
5、检查是否有脉管炎,动脉瘤,重度下肢静脉曲张、精索静脉曲张等病状。
6、检查是否有恶性肿瘤,影响面容或功能的各部位良性肿瘤、囊肿、瘢痕、瘢痕体质等病状。
7、检查是否有影响功能的指(趾)残缺、畸形、足底弓完全消失的扁平足,影响长途行走的鸡眼、胼胝、重度皲裂症等病状。
扩展资料
兵役制度
1、自愿服役。
2、女性参军入伍按征兵数量招收。根据军队需要可征集18--22岁的女青年服兵役。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规定,国家根据人民解放军和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需要进行征兵。每年12月31日前年满18岁的男性公民应当被征集服现役,从2013年征兵工作将更改为每年的夏季09月31前征兵。
4、每个健康的男性公民,在年满18周岁那年必须参加体检,会收到体检通知单(仍在校读书的男学生除外,但可自愿报名),体检和政审全部合格后,应征入伍,当年未被征集的在22岁前仍可被征集服现役。
5、祖籍(籍贯)是台湾省的男性公民,即使出生、居住在内地,在年满18周岁那年仍会收到兵役通知,到台湾省服兵役,服役结束后回到内地。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当兵
兵检的项目包括外科、内科、耳鼻咽喉科、眼科、口腔科、妇科及辅助检查。
兵检项目中对身高体重的具体要求:
一、男性身高160cm以上,女性身高158cm以上,合格。
二、体重符合下列条件且空腹血糖<7.0mmol/L的,合格。
(一)男性:17.5≤BMI<30,其中:17.5≤男性身体条件兵BMI<27;
(二)女性:17≤BMI<24。
BMI≥28须加查血液化血红蛋白检查项目,糖化血红蛋白百分比<6.5%,合格。
兵役体检的相关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中规定:
第十四条 在征集期间,应征公民应当按照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的兵役机关的通知,按时到指定的体格检查站进行体格检查。
应征公民符合服现役条件,并经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的兵役机关批准的,被征集服现役。
第十五条 在征集期间,应征公民被征集服现役,同时被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招收录用或者聘用的,应当优先履行服兵役义务;有关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应当服从国防和军队建设的需要,支持兵员征集工作。
以上内容参考 全国征兵网-《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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