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子公司之间调动,还需要试用期吗?

因为目前自己所在的集团子公司A面临转让,集团要将自己安排到集团子公司B,公司A这边劳动关系转移到公司B,在公司B需要重新签订合同吗?还需要重新规定试用期吗?

集团子公司之间调动,还需要试用期。
法律分析
集团子公司之间调动需要重新签订劳动合同了,因为员工服务的单位都变了,需要重新签订劳动合同,而且还需要将劳动关系转移到该公司,至于试用期的,如果是原工作岗位,工作内容也没什么变化的话,单位是不得再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的。用人单位不得对新录用的职工约定试用期:一是劳动合同期限不满3个月的;二是签订的劳动合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三是约定过试用期的职工离职后,又被原单位录用的。而且,已经通过试用期考核的员工,无论是调整岗位,还是续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都不得约定试用期。当然,如果离职员工在前一次入职时未约定试用期,原用人单位重新录用的,仍然可以约定试用期。无论何种原因在集团内调动,新用人单位都可以和劳动者约定试用期。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用人单位设立的分支机构,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可以作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同一集团公司内的不同子、分公司,虽然在股权的归属上都是同一个集团公司,但是依法取得了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从法律角度看并不是同一个用人单位。但是法律并不禁止同一集团公司内的不同用人单位分别与同一劳动者约定试用期。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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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08-05
如果AB子公司是独立法人,需要重新签订合同的,但是不得再次约定试用期。如果A公司未支付经济补偿,那么工作年限累计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第2个回答  2011-09-23
当然需要重新签订劳动合同了,因为你服务的单位都变了,需要重新签订劳动合同,而且还需要将劳动关系转移到该公司,至于试用期的话,如果是原工作岗位,工作内容也没什么变化的话,单位是不得再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的。追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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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个回答  2011-09-23
子公司是独立法人,需要重新签订合同
第4个回答  2011-09-24
不用试用期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