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动员注册证》怎样注册?

参加散打或自由搏击比赛需要的《运动员注册证》怎么注册?求具体详解???谢谢...

运动员注册需要由注册单位注册,具体固定如下:

《全国运动员注册与交流管理办法(试行)》

第七条 运动员本人或其法定监护人应与拟代表的注册单位签定代表资格协议。

第八条 运动员与注册单位签定的代表资格协议期限为2至9年。 运动员法定监护人与注册单位签定的代表资格协议的终止日期不得超过该运动员年满16周岁的日期。

第九条 代表资格协议书由国家体育总局统一印制,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协议双方名称(甲方、乙方);

(二)协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三)协议的起止日期;

(四)年满16周岁运动员本人或未满16周岁运动员的法定监护人签字和指纹印;

(五)注册单位法人代表或被授权人签字和单位盖章;

(六)违反责任及解决争议的方法;

(七)签署协议的日期;

(八)其他协议所包含的内容。

第十条 注册单位应当自代表资格协议签定之日起12个月内为运动员进行注册。逾期不注册,代表资格协议自动失效。

第十一条 首次注册的运动员须出示当地县级公安部门提供的户籍证明原件,年满16周岁的运动员还须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

第十二条 每年12月1日至次年1月31日为夏季项目的年度注册期和年度确认期。每年6月1日至7月31日为冬季项目的年度注册期和年度确认期。

年度确认是指已注册运动员在代表资格不变的情况下进行的下一年度的注册。

第十三条 具有注册资格的单位每年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持有效的代表资格协议到全国性单项体育协会或运动项目管理中心为运动员办理代表资格登记注册或确认手续。

第十四条 注册单位未在年度确认期为运动员办理确认手续,其代表资格协议终止,运动员有权向全国性单项体育协会或运动项目管理中心提出申诉,并可自主选择新的注册单位。

扩展资料

注册运动员需要按规定参加比赛:

《全国运动员注册与交流管理办法(试行)》

第十九条 注册单位必须保证本单位注册运动员每两个注册年度之内至少参加一次国家体育总局、全国性单项体育协会或运动项目管理中心举办的全国性比赛,或经批准举办的有4个以上(含4个)的省(区、市)级单位参加的区域性比赛。

否则,运动员有权终止原注册协议,并自主选择新注册单位。

运动员确因伤病不能参赛或注册单位已报名参赛,但该运动员无故不参赛的除外。

第二十条 代表资格协议期满后,注册单位享有对该运动员的注册优先权。注册优先权期限根据所签定的代表资格协议的期限确定:

1至3年(含3年),注册优先权期限为12个月;

4至6年(含6年),注册优先权期限为24个月;

7至9年,注册优先权期限为36个月。

注册优先权期限内,如原注册单位需要,运动员只能与其签定代表资格协议。

第二十一条 运动员在注册优先权期限内与原注册单位签定代表资格协议的,新的注册优先权期限按续签代表资格协议的时间确定。

第二十二条 运动员协议期满后的第一个年度注册期,如原注册单位愿意继续留用运动员,但未能签定代表资格协议的,必须在该注册期内,向国家体育总局运动项目管理中心或全国单项运动协会提交注册优先权的报告。

否则,该注册优先权自该年度注册期截止之日起终止。

第二十三条 注册优先权期限已满,如原注册单位未能与运动员重新签定代表资格协议,运动员可自主选择注册单位。

参考资料来源:国家体育总局-关于施行《全国运动员注册与交流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9-05-21

运动员注册需要由注册单位注册,具体固定如下:

《全国运动员注册与交流管理办法(试行)》

第七条 运动员本人或其法定监护人应与拟代表的注册单位签定代表资格协议。

第八条 运动员与注册单位签定的代表资格协议期限为2至9年。 运动员法定监护人与注册单位签定的代表资格协议的终止日期不得超过该运动员年满16周岁的日期。

第九条 代表资格协议书由国家体育总局统一印制,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协议双方名称(甲方、乙方);

(二)协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三)协议的起止日期;

(四)年满16周岁运动员本人或未满16周岁运动员的法定监护人签字和指纹印;

(五)注册单位法人代表或被授权人签字和单位盖章;

(六)违反责任及解决争议的方法;

(七)签署协议的日期;

(八)其他协议所包含的内容。

第十条 注册单位应当自代表资格协议签定之日起12个月内为运动员进行注册。逾期不注册,代表资格协议自动失效。

第十一条 首次注册的运动员须出示当地县级公安部门提供的户籍证明原件,年满16周岁的运动员还须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

第十二条 每年12月1日至次年1月31日为夏季项目的年度注册期和年度确认期。每年6月1日至7月31日为冬季项目的年度注册期和年度确认期。

年度确认是指已注册运动员在代表资格不变的情况下进行的下一年度的注册。

第十三条 具有注册资格的单位每年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持有效的代表资格协议到全国性单项体育协会或运动项目管理中心为运动员办理代表资格登记注册或确认手续。

第十四条 注册单位未在年度确认期为运动员办理确认手续,其代表资格协议终止,运动员有权向全国性单项体育协会或运动项目管理中心提出申诉,并可自主选择新的注册单位。

扩展资料

注册运动员需要按规定参加比赛:

《全国运动员注册与交流管理办法(试行)》

第十九条 注册单位必须保证本单位注册运动员每两个注册年度之内至少参加一次国家体育总局、全国性单项体育协会或运动项目管理中心举办的全国性比赛,或经批准举办的有4个以上(含4个)的省(区、市)级单位参加的区域性比赛。

否则,运动员有权终止原注册协议,并自主选择新注册单位。

运动员确因伤病不能参赛或注册单位已报名参赛,但该运动员无故不参赛的除外。

第二十条 代表资格协议期满后,注册单位享有对该运动员的注册优先权。注册优先权期限根据所签定的代表资格协议的期限确定:

1至3年(含3年),注册优先权期限为12个月;

4至6年(含6年),注册优先权期限为24个月;

7至9年,注册优先权期限为36个月。

注册优先权期限内,如原注册单位需要,运动员只能与其签定代表资格协议。

二十一条 运动员在注册优先权期限内与原注册单位签定代表资格协议的,新的注册优先权期限按续签代表资格协议的时间确定。

第二十二条 运动员协议期满后的第一个年度注册期,如原注册单位愿意继续留用运动员,但未能签定代表资格协议的,必须在该注册期内,向国家体育总局运动项目管理中心或全国单项运动协会提交注册优先权的报告。

否则,该注册优先权自该年度注册期截止之日起终止。

第二十三条 注册优先权期限已满,如原注册单位未能与运动员重新签定代表资格协议,运动员可自主选择注册单位。

参考资料来源:国家体育总局-关于施行《全国运动员注册与交流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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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03
需要二级运动员证 到当地的体育局就可以办理!

准授予技术等级称号的权限是:国际级运动健将、运动健将由国家体委批准授予;一级运动员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体委、国家体委直属体育学院、中国火车头体育协会分别批准授予;二级、三级运动员和少年级运动员由地(市)、县体委及体育学院、中国火车头体育协会分别批准授予。

地(市)、县体委可以委托条件较好的基层体育组织批准授予三级和少年级运动员技术等级称号。
第六条 在特殊情况下,各级体委可以审批应由下级体委审批的技术等级称号。

第七条 中国人民解放军所属的运动员,除国际级运动健将、运动健将须报国家体委批准授予外,其它各技术等级称号的授予办法,由中国人民解放军自行制订。

第八条 各个系统和各级组织所举办的运动会,凡符合国家体委审定的运动竞赛规则,运动健将的成绩有该项国家级裁判员主持裁判工作、一级运动员的成绩有该项一级以上裁判员主持裁判工作、二级以下运动员的成绩有该项具有等级称号的裁判员主持裁判工作,并签字证明,都可以申请运动员技术等级称号。有特殊规定的项目,应按其规定执行。

第九条 运动员达到技术等级标准后,由本人填写运动员技术等级申请表,向所属单位申请,报请相应体委批准。各单位申请技术等级称号时,必须呈报正式申请文件、运动员技术等级申请表和经过相应裁判签字的成绩证明单,在本年度内办理申请手续,超过本年度的不予审批。

第十条 凡经批准授予技术等级称号的运动员,由批准机关发给证书和证章,少年级运动员只发证章,不发证书。运动员获得两个以上相同技术等级称号时,只发给证书一份、证章一枚;如获得两个以上不同技术等级称号时,按较高的技术等级称号发给证书和证章。所获各技术等级称号和成绩均应登记在证书内。等级运动员运动成绩提高到上一级标准者。经批准后另发证书、证章。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3个回答  2015-08-12
运动员注册可以在全国运动员注册信息平台上进行注册或到当地体育局进行注册。
授予技术等级称号的权限是:国际级运动健将、运动健将由国家体委批准授予;一级运动员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体委、国家体委直属体育学院、中国火车头体育协会分别批准授予;二级、三级运动员和少年级运动员由地(市)、县体委及体育学院、中国火车头体育协会分别批准授予。
运动员注册注意事项:
1、在特殊情况下,各级体委可以审批应由下级体委审批的技术等级称号。

2、中国人民解放军所属的运动员,除国际级运动健将、运动健将须报国家体委批准授予外,其它各技术等级称号的授予办法,由中国人民解放军自行制订。

3、各个系统和各级组织所举办的运动会,凡符合国家体委审定的运动竞赛规则,运动健将的成绩有该项国家级裁判员主持裁判工作、一级运动员的成绩有该项一级以上裁判员主持裁判工作、二级以下运动员的成绩有该项具有等级称号的裁判员主持裁判工作,并签字证明,都可以申请运动员技术等级称号。有特殊规定的项目,应按其规定执行。

4、运动员达到技术等级标准后,由本人填写运动员技术等级申请表,向所属单位申请,报请相应体委批准。各单位申请技术等级称号时,必须呈报正式申请文件、运动员技术等级申请表和经过相应裁判签字的成绩证明单,在本年度内办理申请手续,超过本年度的不予审批。

5、凡经批准授予技术等级称号的运动员,由批准机关发给证书和证章,少年级运动员只发证章,不发证书。运动员获得两个以上相同技术等级称号时,只发给证书一份、证章一枚;如获得两个以上不同技术等级称号时,按较高的技术等级称号发给证书和证章。所获各技术等级称号和成绩均应登记在证书内。等级运动员运动成绩提高到上一级标准者。经批准后另发证书、证章。
第4个回答  推荐于2017-10-14
一、申办条件
1、运动员在规定比赛中取得成绩并达到相应标准的方可申请等级称号。
2、各项目可以授予相应等级称号的比赛须列入各级体育行政部门年度竞赛计划,具体比赛、种类和名称按各项目等级标准执行。
3、运动员必须在取得成绩后的6个月内向所在地体育部门提出等级称号申请,超过期限的不予受理。
4、联赛和积分类比赛的成绩以最后一场比赛的结束时间为准,其他比赛以取得成绩的时间为准,排名以公布时间为准。
二、申办材料
1、填报《运动员技术等级称号申请表》。
2、成绩证明材料为比赛成绩册、成绩证明单或获奖证书的原件。
3、申办二级运动员技术等级称号须准备三张一寸彩照、二张申请表、成绩复印件两份。
4、申办三级运动员技术等级称号须准备二张一寸彩照、一张申请表、成绩复印件一份。
三、申办程序
1、申请二级运动员的,由运动员或其所属部门将申请材料报县(区)级体育行政部门审核;审核合格后有县(区)级体育行政部门报地(市)级体育行政部门审批。
2、申请三级运动员的,由运动员或其所属部门将申请材料报县(区)级体育行政部门审批。。
3、运动员或其所属部门的集体球类或团体项目成绩申请等级称号,在等级标准规定的人数内进行一次性集体申请。
4、运动员在同一项目里成绩同时达到两个以上(含两个)相同标准的,应当提出一份申请;运动员在不同项目里达到标准的,可分别提出申请。
5、体育行政部门应当在收到申请材料后1个月内完成审核工作。
6、体育行政部门应当在收到申请材料后的3个月内完成审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