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搞装修的,前两天接到一个客户,说要找我装修房子,合同都签了,施工队都进场了,她死活又不要装修了

当时因为是熟人,合同上违约金那一条客户说都是熟人没必要写,也就没填,想着是板上钉钉的事,也没太在意,请问一下像这样的情况还能让她出违约金吗?材料款我都已经付了定金,很郁闷!还有工人的工钱,哎!

“她死活又不要装修了”。为什么?你没说她讲的是什么原因,扯皮了。根本问题总会事出有因的。对症下药,或软或硬,或软硬兼施,软中带硬,硬中有软。办法很多啊。或干脆接受教训,权当交学费了,自认倒霉。“熟人”也不能大意。

在合同里不写违约条款,那就要“不给首付款工人不进场”,更不能先行垫付材料定金。定金不同于订金,你违约商家不能返还的。追问

她说她没选好日子,开工对她家风水不好,什么什么的,其实我知道,她其实一开始没直接找我,是找我一个同事,我同事做不下来才找的我,后来才签订合同我同事就来给我要好处费4000,那工都还没开,我仔细算算,我自己还赚不了4000,因为是熟人也没想多赚,就跟我同事说等完工以后赚了的就平分,他就开始不高兴了,估计他也在捣鬼吧!哎

追答

你说“朋友”“熟人”,而实际不是那么回事啊!不要轻信所谓“朋友”“熟人”,好多人做生意就是赔在所谓“朋友”“熟人”身上,有的还血本无归,不欢而散,……你问问“朋友”,赚了平分,赔了的话他跟你平分损失吗?“朋友”,应该更讲利益共享、风险分担。

“没选好日子,开工对她家风水不好”,那你可以让她选个好日子“动土”,每个月都有几天开工吉日,查“汉典 吉日”。2011-9-22至2011-10-12宜“动土”的黄道吉日。

在“汉典 老黄历”[汉典万年历 择吉老黄历]查到的“动土”吉日:9月的22、23、26、28日;10月的1、4、5、15、18、20日。

信则有,不信则无。如果信,还应该有“谢土”吉日。你可以去查。甚至还有更多和装修有关的吉日,如“修造”“安门”“入宅”等。至于其他的“什么什么的”那你也要条条给她有个解答。

参考资料:http://www.zdic.net/appendix/f27.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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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09-23
应该不是不想装修,是不想找你装,实话说吧,是不相信你,既然已经开工了,违约金吧,就不好说,你现在也只能跟他把工资算清楚,还有定的材料转给他,在他哪里把定金要回来吧,一人退一步,如果他是一个讲理的人,他会跟你算的,要不你只能跟他打官司
第2个回答  2011-09-24
不承担责任的,虽然安装公司工人没和窗户老板签订用工合同,但他们这种行为已构成了事实用工,这算是工伤。你不仅没有责任,还可以告窗户老板未用专业人员,给你的消费带来了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