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相关规定,为及时补充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优化人员结构、提高人员素质,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市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正式事业编制),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及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的事业单位(含省属事业单位1家)、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及相关要求等见《岗位简介表》
二、招聘对象
面向社会招聘,不含普通高等学校在读学生。
三、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7年11月8日至1995年11月14日期间出生),其中岗位代码03年龄要求为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72年11月8日至1995年11月14日期间出生);
4、身体健康;
5、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它资格和条件。考生须在报名前已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在读的非2013年应届生不得报考。报考专业认定,以《江苏省公务员招录考试专业参考目录》(2013版,见附件2)为准。工作经历认定等相关政策规定,除本简章另有规定外,均参照《宿迁市201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执行。“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2013年12月31日。
公告详情:
http://v.huatu.com/news/20131102/81313.html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