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过世旗下4个子女遗产继承怎么分配,父母过世后老二把父母的房产证拿了,而且父母在世时也不照顾。

父母有一套房子,老二想独吞房子,我是老大,也想要房子,这件事该怎么办?
父母没有留遗嘱。父母在世时老二没有尽到赡养的义务,此事我需要提供什么证据才能证明呢?但这件事两个妹妹是知道的,他们可以作证吗?还可以通过什么证明?

被继承人去世后,如果被继承人生前没有留有有效的遗嘱,遗嘱按照法定继承。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法定继承的第一顺序是配偶、子女、父母,同一顺位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如果父母均过世,只有四个子女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遗产应当由四名子女继承,另外法律规定,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赡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故而,如果其中一个子女对父母尽了较多的赡养义务,可以在继承遗产时要求多分,对于有能力和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可以要求其少继承遗产。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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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11-22
我国规定的遗嘱继承的方式有两种,一种是法定继承一种是遗嘱继承,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遵循法定继承。
法定继承的第一顺序继承人是配偶,父母,子女。继承权男女是平等的也就是四个子女都继承权。老二想独吞是不可以的。
我国继承法第十三条规定,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你要想取得房子呢,就要证明老二不赡养老人,可以有证人证言。然后对于两个妹妹,如果她们同意的话,可以协议放弃继承房子,然后你可以对老二给予适当的钱财的补偿,然后自己取得房子的所有权。
如果想丝毫不费力的取得房子是不可能的。
要不然就打官司,由法院判
第2个回答  2011-11-21
如果没有遗嘱,法定继承是父母、配偶、子女
继承人之间协商分配,协商不成就去法院起诉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11-11-25
去法院起诉,让当地居委会和邻居作证。

详细问题可电话或QQ联系
北京婚姻家庭 刘大来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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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个回答  2011-11-25
你妹妹他们也可以做证人,但是说服力不够。可以有邻居、你父母亲的朋友们也可以做证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