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的个人所得税法案9月1日实施以后,补发去年未发放的绩效工资及工资,如何计税?

补发工资要分摊到每个月再计税吗?分摊后计税是不是个税少些?如何计算?

新个税第一月实行,就是9月申报按照旧个税法执行,实际取得绩效按月份来计算个税。如果是10月申报按照新税法计算个税。
因此新的个人所得税法9月1日实施以后,你补发去年未发放的绩效工资及工资,仍然是按旧个税法执行。如果你管辖区系统9月申报按照新个税法执行,你必须按新税法申报交纳,申报交纳后你可申请批准后可退回个税。
你补发去年未发放的绩效工资及工资,如果在10月申报,按照新个税法执行申报交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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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11-21
1、首先要取得税务的理解和支持。
2、凭单位的相关绩效考核文件作为依据,按月分摊计算,简单一些就按月平均分摊,与职工当月的工资合并计算。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11-11-21
无论是是新个税政策还是旧个税政策,都规定了按照实际取得月份来计算个税,也就是说,无论属于什么时候的个人所得,只要是新个税法规颁布后取得的,一律按照新个税的规定计算缴纳。
第3个回答  2011-11-22
直接按照新税法扣就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