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户口迁移证的相关手续及步骤。是否需要经过居委会?

本人结婚投夫迁移户口,准迁证已经办妥,就差回老家办理户口迁移证,由于离家太远想托朋友帮忙办理,委托需要什么手续,还有办理迁移证的相关手续及步骤,是否要经过居委会?请给个详细的答案。 谢谢!

1、档案户口由学校办理到单位:

毕业生持学校发放的《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到工作单位盖章。—> 持单位已盖章的《就业协议书》到单位人事管理部盖章,人事管理部向毕业生学校开具“商调函”调转挡案。—> 毕业生将〈就业协议书〉交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盖章,并开出介绍信。—> 持毕业证、就业协议书、学校介绍信到广西大中专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开具报道证。—> 持报道证原件、毕业证、身份证复印件到学校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

2、档案户口由学校办理到人才市场:

到人才中心开具商调函(预缴第一年人事代理费),并领取相关表格,包括人才流动审批表、计划生育表、人员基本情况登记表等。 —> 持以上材料以及毕业证、身份证复印件到学校毕业生就指导中心办理介绍信。—> 持毕业证、就业协议书、学校介绍信到广西大中专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开具报道证。—> 持报道证原件、毕业证、身份证复印件到学校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

3、档案户口由学校办理回原籍:

毕业生持毕业证、身份证复印件、回原籍申请书到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办理介绍信。—> 持毕业证、身份证复印件、回原籍申请书、学校介绍信到广西大中专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开具报道证。—> 持报道证原件、毕业证、身份证复印件到学校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
在丢失的《户口迁移证》的迁往地址所在派出所开“证明信”,证明你没有在他的派出所落户,“证明信”必须加盖“户口专用章”。例:丢失的《户口迁移证》的迁往地址是南宁市大学路路派出所,证明信就在南宁市大学路派出所开具,证明你未在他派出所落户。再登报申明,然后拿未落户证明,登报的报纸,身份证去迁出地派出所办理新的户口迁移证。
户口迁移证有效期一般只有一个月,但是目前很多派出所条件放宽,超期一点也没太大关系,不过建议及时落户,以避免麻烦,如果超过期限,迁入地派出所不同意落户,那么就拿户口迁移证到迁出地派出所办理延期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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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11-21
(符合当地相关的入户要求、有的地方夫妻投靠入户有年限要求)
1、向转入地公安局提交入户申请理由的书面报告;
2、 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以及婚育证明;(户口本首页及自己的那一页复印在一起)
3、填写 .两份《申请入户登记表》。(注意:填写申请人是被投靠方,当事人是指投靠方。最好多打印两张,到时候填错还可以重填.)
经过转入地的公安局审核批准后,由派出所通知申请入户人到派出所领取《准迁证》后回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出手续,领取《户口迁移证》,然后再凭《准迁证》第三联、《户口迁移证》、身份证及本市亲属户口簿到转入地的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
肯定要经过居委会,户口迁移需要户籍地居委会以及街道办事处计生办在《婚育证明》上面盖章。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7-10-03
跟居委会有什么关系?户口迁移证是户口所在派出所办的,你的身份证、户口本然后你朋友的身份证,自己在写给委托书就可以了。我刚刚办完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3个回答  2011-11-25
要经过居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