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度A企业会计报表上的销售收入30 000 000元,利润总额为1 000 000元,已累计预缴企业所得税150 000元

2009年度A企业会计报表上的销售收入30 000 000元,利润总额为1 000 000元,已累计预缴企业所得税150 000元。该企业2009年度其他有关情况如下:
(1)实发工资总额1 000 000元、计提职工工会经费30 000元、职工福利费150 000元、职工教育经费40 000元。
(2)通过民政局向灾区捐赠150 000元。
(3)支付税收滞纳金20 000元。
(4)全年发生业务招待费100 000元
支付广告费用500 000元。(该企业适用25%的所得税税率)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
(1)计算该企业职工工会经费、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三项经费所得税前纳税调整额;
(2)计算该企业捐赠所得税前纳税调整额;
(3)计算该企业招待费所得税前纳税调整额;
(4)计算该企业税收滞纳金所得税前纳税调整额;
(5)计算该企业广告费所得税前纳税调整额;
(6)计算该企业2008年度应纳所得税税额;
(7)计算该企业2008年度汇算清缴的所得税税额。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
(1)计算该企业职工工会经费、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三项经费所得税前纳税调
1、应按实际发放的工资计入代方,并提取相关费用,年终按税法进行调整。
全年实发工资总额-(3500*全年月平职工人数*12)=所得额调整额(3500是现在的个人所得税金额)

其他的性质跟这个问题和答案一样提取。
二、2008年度某企业会计报表上的利润总额为120万元,已累计预缴企业所得税30万元。该企业2008年度其他有关情况如下:
(1)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20万元;
(2)开发新技术的研究开发费用22万元(未形成资产);
(3)直接向某足球队捐款36万元;
(4)支付诉讼费2.5万元;
(5)支付违反交通法规罚款1万元。
要求:
(1) 计算该企业公益性捐赠支出所得税前纳税调整额;
(2)计算该企业研究开发费用所得税前扣除数额;
(3)计算该企业2008年度应纳税所得额;
(4)计算该企业2008年度应纳所得税税额;
(5)计算该企业2008年度应汇算清缴的所得税税额。
(答案中的金额单位用万元表示)

1、公益性捐赠支出扣除限额=120×12%=14.4万元,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20-14.4=5.6万元
2、研究开发费用准予加计扣除50%即22×50%=11万元,应调减应纳税所得额11万元
3、直接向某足球队捐款36万元、支付违反交通法规罚款1万元不得税前扣除,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37万元
4、2008年度应纳税所得额=120+5.6-11+37=151.6万元
5、2008年度应纳所得税税额=151.6×25%=37.9万元
6、2008年度应汇算清缴的所得税税额=37.9-30=7.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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