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吧的经营模式主要以提供电脑相关硬件等方式向公众提供服务的行业。因此,开展网吧经营业务的,必须是在室内公共场所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法律)第二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第五条第二款,《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规章)第十八条第一款等法律和规章规定,具有火灾的场所、室内等公共场所是明令禁止吸烟。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设置醒目的禁止吸烟警语和标志等法律规定。同时,根据《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规章)第二十五条第一项规定,烟草专卖局针对网吧等基于安全因素不适宜经营卷烟的,应当依法作出不予发放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决定。
关于禁烟有关的法律规定内容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法律)第五条第二款 国家和社会加强吸烟危害健康的宣传教育,禁止或者限制在公共交通工具和公共场所吸烟,劝阻青少年吸烟,禁止中小学生吸烟。
《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37号)第二十五条第(一)项 经营场所基于安全因素不适宜经营卷烟的,不予发放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法律)第二十一条 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因施工等特殊情况需要使用明火作业的,应当按照规定事先办理审批手续,采取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作业人员应当遵守消防安全规定。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令第18号)第十八条 室内公共场所禁止吸烟。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设置醒目的禁止吸烟警语和标志。室外公共场所设置的吸烟区不得位于行人必经的通道上。公共场所不得设置自动售烟机。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开展吸烟危害健康的宣传,并配备专(兼)职人员对吸烟者进行劝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