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辞职工资做了十五年怎么结算

如题所述

根据您描述的事实,尝试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回答如下,供参考:

1: 用人单位裁员需要遵守相关法律的规定。

2008年1月1日生效的《劳动合同法》对裁员有详细的规定:

第四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第四十二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判断单位的裁员是不是合法,你可以参照上述法律的规定。

2: 我想问一下,公司说补偿给我一个月的工资,是否合法,按照劳动法是不是该给我俩月的?

计算你应得的经济补偿金需要看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是否合法。

合法解除劳动合同是指: 劳动合同双方(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依据法律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非法解除劳动合同是指:劳动合同双方(劳动者和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没有法律规定的理由。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 第 三十六条 三十九条 四十条 四十一条的规定是关于劳动合同解除的。 如果相关主体依据上述法律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属于合法解除。

3: 合法解除劳动合同法律关系的经济补偿金和非法解除劳动合同法律关系的经济补偿金。

如果是单位依法解除和你劳动合同法律关系的话,你们可以主张经济补偿金:

经济补偿金的标准: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如果是改种情形,公司说支付你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是合法的。

如果是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话,你们可以依据下面的法律规定,主张双倍的经济补偿金的:

第四十八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 二倍 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4、如果投诉的话是哪里投诉呢?

第七十七条劳动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有关部门依法处理,或者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

因此,你可以到当地的劳动行政部门投诉。

以上意见是根据您的描述和提问做出的简单回答,是律师的个人观点,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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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4-12-30
你如果主动辞职有可能一分让你拿不到的,如果企业裁员或者合同到期不续签,那你至少是一年一个月工资。而且是加上社保后的工资
第2个回答  2014-12-30
v根据具体的案情而定 主张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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