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同一部法律可以同时修改和废止吗

譬如《xx市农村公路养护条例》,2002年制定的,2011年修改了,修改后的条文里能说原2002《xx市农村公路养护条例》同时废止吗?是不是违反了法律修改和法律废止的法理?
我看到的是浙江省的规章

同一部法律,如果出现你说的情况的话,前一部自动废止或者经过修改的条纹字新条文生效之日起自动失效,无需再重新声明~

你说的那种做法,是我国在90年代时候的做法,现在都是默认生效和失效的~追问

如果特意申明呢?我感觉既然是对原法律修改,不能在修改后的法里说原法废止。因为法律修改和法律废止是两个概念,目前的活动只是修改法律,而并没有废止原法,不知大家的看法?

追答

呵呵,那看他说的范围了,你说的情况肯定不是中央部委发布的行政法规或者说是正规的法律,由于各个地方水平不一,从而导致笑话的出现也是不可避免的!

正常的情况下,他只可能说:修改前的相关条文无效,而不可能出现你说的情况。修改后说原法废止,你再去看看,核实一下~

我认为,如果是你说的那种情况的话,那只能说明,出台相关条文的部门,法律水平不行,正常的情况下是不需要那么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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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08-10
这个是地方性的法规。
第2个回答  2011-08-10
地方性的法规,每个省不一样的追问

我看到的是浙江省政府出的政府令,最后一条显示:修改前的政府令废止。我感觉很矛盾,既然修改,应该是个别条文的变更,不可能是原来的政府令都废止了吧

追答

废止的条款按新的执行,没有废止的,新旧规定当然是一致的了。祝你好运!

第3个回答  2011-08-10
我国《立法法》规定新法优于旧法,上位法优于下位法。经正当程序修改后的法律法规,经公布生效后,无需另行申明“原XXX,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