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律师在线咨询:希望有人能帮帮我们

几个月前在一家影楼开的工作室学习影楼后期制作,学习之前签了一份合同,内容大概是:学习完以后,必须在这家影楼工作满一年半,如果在这之间辞职,就要缴纳3000元的学习费用。现在学习半年后也没通知到底是不是已经成为正式,虽然有工资,但是少得可怜,离承诺的工资相差非常非常远,并且老板非常苛刻,所以大部分学员一起离开了。现在老板追着我们要3000元的学习费用。他们没有办学资格,给我们培训的人也没有相关培训资格,并且签合时老板也没有用真实姓名,请问,我们需要按合付给他们学习费用吗?

你好,你不需要按照合同付给他学费。
1、他没用真实姓名,也就是说,从法律上不认为他是合同当事人,所以,他通过法律向你要3000元学费,法律不会支持。
2、支付的工资少的可怜,不知道多少,如果少到最低工资以下,属于违法行为,如果远远低于约定,这属于违反合同行为,这时候,你有权利辞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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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08-11
你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他。
如果你想要回至少法定的最低工资的话,可以申请劳动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