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离婚男方不给身份证怎样办理出生证明

如题所述

  未离婚的前提下,没有对方的身份证,不能办理《出生医学证明》:
  1,当事人可以先与配偶协商解决此事(用亲情感化,不要因为大人的矛盾,影响子女申报户口);
  2,如果协商无效的,可以请村(居委会)的调解员出面调解,调解无效的,还可以向男方户籍所在地的人民法律起诉(具体手续和资料,可以咨询律师)。

  法律依据:
  《国家卫生计生委、公安部关于启用和规范管理新版〈出生医学证明〉的通知》国卫妇幼发〔2013〕52号

  二、首次签发要求:
  《出生医学证明》由正页、副页和存根三部分组成,所有项目要填写齐全、字迹清楚、内容准确。签发机构审验新生儿父母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并留存复印件后,按照《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登记表》内容签发,如领证人不是新生儿母亲,还需提供新生儿母亲签字的委托书以及领证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签发时应当使用规范汉字和符合国家标准的数字符号打印或用钢笔(蓝黑墨水)、碳素笔填写,不得涂改,并做好签发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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