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介要求我签独家销售要我必须交房产证

中介要我签独家销售然后必须交我把房产证放他们那里,我说我可以给复印件但是原件必须在我手上,中介坚持原件要放他们那里,我想知道房产证原件放中介对我有什么不好的,其中利弊都有哪些。

“签独家销售”相当于在正常的中介合同上加上了一个“独家中介”条款,从法律关系的角度上说,这只构成债权上的效果,即使中介机构为此拿走房产证,它也不能利用这个房产证处分你的房产,只是从行政管理的意义上让你难以再自己进行卖房或者找其他中介卖房而已。
法律分析
担心房产证被拿走会不会造成影响,是很常见的一个问题。因为无论是银行还是房产交易中心,都必须要求持证人是本人或经过公证的受托人,并且要求户口本原件、身份证等证件才能够办理相关的手续,所以缺失房产证会造成一些程序上的困难,但房产证是可以补办的,因此也不是一个特别重要的因素。
实际上,提问者担心的是自己对房屋的所有权会不会丧失,单纯从法律角度上说,除了自然力和国家强制力以外,一般情况下所有权人都可以自由决定其名下财产权的归属,包括设定抵押——“被别人拿走”的情况有很多,有可能是民间借贷拿去抵押,也有可能是中介机构要求提交,甚至被拿去登记入学的......但是,只要本人不同意转移所有权,就不能直接地发生法律上的所有权变动效果,因此,“拿走房产证”不代表“取得所有权”,拿走房产证的人无论是去贷款,还是直接试图售卖,都属于“无权处分”的情形,只有在第三人“善意”的情况下才构成善意取得,发生所有权变动的效果,而无论是贷款还是卖房,没有本人出面的情况下主张“善意”都很难得到支持,因此,其实并没有很大的风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百六十一条 中介合同是中介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九十七条 因出卖人未取得处分权致使标的物所有权不能转移的,买受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出卖人承担违约责任。法律、行政法规禁止或者限制转让的标的物,依照其规定。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不动产登记,是指不动产登记机构依法将不动产权利归属和其他法定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的行为。本条例所称不动产,是指土地、海域以及房屋、林木等定着物。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一条 登记事项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完成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登记,应当依法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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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8-11-12
那倒是没必要,复印件是可以的。不过签了独家委托之后你就只能在那一家房产公司出售你的房子了,法律上是不允许另外找中介公司的!这点必须要注意。如果他坚持要你放原件你大可以不找这家中介公司来的。
他们拿原件是想去房产局挂牌,意思就是你的房子只能在他们公司出售,别的中介公司就不允许插手了,建议不要给原件。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14-04-08
  房产证原件放中介那,只能有中介卖房子、说了算;你不想卖了或其他人帮你卖了都不行!若对中介熟悉了解的话可放那里,不熟悉的话还是自己拿着吧~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23-06-10
中介机构要求签订独家销售协议并要求您提供房产证是正常的,因为这是他们为您提供服务的必要条件。但是,如果您不愿意提供房产证,您可以拒绝签署独家销售协议。此外,根据法律规定,中介机构不能利用您提供的房产证进行不当行为,如处分您的房产。因此,您不必过于担心提供房产证的安全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