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交房费用合理吗?

开发商违约了8个月,终于要交房了,到了一看不给违约金还要再收1W5,看的我直接愤怒了。我的问题:1、 合同交房标准只提及上下水管道,没说电,水电接口费需要交吗?应该是交给电业局、水利局还是开发商?我们这说用违约金抵水电费3000,是不是纯粹胡扯?应该交房通知等任何东西上都没提这3000是由违约金抵了,只是开发商自己说的。 2、天然气管道是拉市政的,这个费用定价是哪里来定? 3、暖气是开发商自己盖锅炉,现在什么都没有,要收100/平方的暖气接口+暖气片的费用,我觉得暖气接口费可以出,但是暖气片我自己想什么时候按,按什么牌子应该是我自己的事吧,根本不应该以此为理由做为交房条件? 4、以我们当地无电梯楼正常3~4毛/平方的物业,这个电梯楼物业收基础4毛5、电梯使用3毛、电梯维护4毛5,共1块2/平方相当贵,而且现在小区所以基础设施不全,只是房屋主体验收完毕,如果物业费贵,可以去哪里投诉?物价局?315? 5、普遍收取的装修押金合理吗?
因为出门在外地,家里没人能帮,都是自己一个人扛起所以的事情,住房是人生大事,所以恳请懂行的朋友能帮帮我,谢谢了!

几点观点、建议如下:
1、开发商逾期交房应负的违约金数目以房屋买卖合同约定来执行。抵扣只是双方账务往来的财务处理,前提是透明,有明细可查。
2、超出合同约定的房屋内增配的设施配备,购房人可以不承担其费用。举例:合同上没约定交付的房屋墙面是什么材料,他现在说,我在墙上给你贴金子了,因此购房人另外要出黄金贴墙的费用。显然这是不合理的。你的暖气片就属于此类。此道理属于常识,开发商应该懂的。
3、当地政府认同的、开发商可以转嫁到购房人身上的钱,你只能出。例如,上海规定,分时电表的装置费100元、有线电视的初装费430元可以在交房时向购房人收取,并出具收费单位(供电局、有线电视台)盖章的独立发票。前提是当地政府认可,以文件为准,否则可以拒交。
4、以上海为例,物业费的收费标准,应该是经物价局审理备案的。以他们对该小区的出文为准。物价局会审核物业公司收费的依据。自然,对标准的不满投诉也找它(基本无望的)。
5、收取装修押金的做法,弊大于利,其意图可以通过其他途径来实现。所以上海在许多年前就明令取消了,不知你当地还合法地存在?如果房屋所在地是允许的,并标准也是政府定的,则你就认了吧。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1-08-08
分时电表会交100元表钱,开发商代收可以的。水表不用交费,抵电费纯属扯淡,你可以选择接受可以选择不接受。天然气入户表头大约800-850元,开发商可以代收。关于暖气,这个属于开发商自行提供的服务,在签署合同时应该有约定,选择接受就的全套接受,也不可能空出您一家不进户对吧。这个不是大事了。关于物业费用,这个是由物业提出并报请物价局审核的,若审核通过,基本会按照执行,若有重大欺瞒,可以起诉。装修押金有些地方是不是叫垃圾清运费的我不知道,基本300元吧,若不是,可以让开发商出具此项收费的申报批核文件,没有就不交。。另外,交予开发商的钱款都应该有正规的收据或发票。打白条的一律不交!就这么多了。再有事再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