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个回答 2013-11-05
飞机飞行高度配备分两类
一、巡航高度层配备
1、真航线角在0度到179度之间的,高度由900米至8100米,每隔600米一个高度层;9000米以上每隔1200米一个高度层。
2、真航线角在180度到359度之间的,高度由600米至8400米,每隔600米一个高度层,8400米以上每隔1200米一个高度层。
3、巡航高度层应根据标准大气压下假定海平面计算,真航线角应当从航路起点和转弯点量取,如个别航段曲折应根据航线总方向确定。
二、非巡航高度层配备
塔台或进近管制区域内,不论航向如何,从600米到8400米(含)没300米一个高度层;9000米(含)以上,没600米一个高度层。作起落航线的航空器和最低安全高度上的航空器垂直间隔不得小于300米。塔台或进近管制区域内的航空器,垂直间隔不小于300米,9000米(含)以上不小于600米,最低飞行高度不得低于扇区安全高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