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债权转让在第三方不知道的情况下能转让吗?

如果不能,麻烦告诉法律条款。。。谢谢

《合同法》第八十条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只要对债务人履行了通知义务即可(通知的义务履行的方式可以是书面的,也可以是口头的),不必要征得债务人的同意。债务人的同意并不是这种转让行为发生法律效力的前提。

对于债权人与第三方来说,可以是赠与,也可以是另外一个协议。在第三方不知道的情况下,债权转让只要通知了债务人就依然对债务人生效(法条原文)。第三方不知情,那么必然是赠与了。第三方不知道有赠与的情况下,赠与合同未成立。(《合同法》第185条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不知道就没有合意,没有合意合同就未成立)。

因此,此时债权实际上并没有被转让出去。

如果第三方得知后表示接受赠与,那么债权转让的行为生效,债务人向第三人履行。如果第三方得知后拒绝接受,那么债权转让的行为不成立,债务人应向原债权人履行。如果第三人得知后拒绝接受债权转让,但又接受了债务人的给付的,成立不当得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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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6-04-13
债权转让应该通知债务人。
具体规定如下:
《合同法》
第七十九条 债权人可以将合同的权利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第八十条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
生效力。
  债权人转让权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