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朋友偷了别人来了我家我不知道,警察说我是他的同伙,我应不应该负法律责任?

我那朋友在我家住了3天,走的那天才取偷的东西,我根本就不知道。警察说要是找不到那个人我脱不了干系。是不是这样的?

如果你没有事以预谋,只是事后才知道的,不构成共同犯罪。
但如果你明知你朋友盗窃,还给其提供住所、钱物,则构成包庇,依法也应该承担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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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08-04
这当然要看情况咯。只要你能证明出你对于你朋友做的事情不知情的情况下是不需要负任何法律责任的。
第2个回答  2011-08-04
如果您真的不知情的话,那么您是不用负任何法律责任的,那不属于包庇的范围
第3个回答  2011-08-04
如果您真的不知情的话,您是不用负任何法律责任的
第4个回答  2011-08-04
如果你真的不知情,那么就不用服法律责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