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错将A职工工资打入B已辞工职工账户银行已经冻结B职工账户而且银行查证訫款项还在账户内但B职工拒还

我公司及我本人訫怎么办

《民法通则》第九十二条 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损失的人。

根据此条,向B发出书面函件或短信,要求其在某日前(合理的期限)将款项打入公司帐户,可以留下30-50元做为其交通费用或误工费用等。否则将以此法律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对方不但得不该款项,还将承担诉讼费用。

他明白其中的厉害关系后,会退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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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08-20
很遗憾,要么打官司要么自己赔上。
第2个回答  2011-08-20
可以通过“不当得利”起诉B职工,凭法院的判决,银行才能帮您扣款;否则,银行将承担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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