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月十五傍晚5点10分左右,天乌云压顶。我骑着摩托车在路上行驶,事发时,那个农户家正在拉宽带线,电信工作人员违规操作,带着线的一端在离路很远的农田里的电线杆上爬。导致线拉了有胸口高。我没有发现,被线绊倒,左脚大拇指骨折,外带部分身体软组织损伤,右手出血,医生建议休息三个月。我证照齐全,摩托车证照也齐全。经过多次协商,没有达成赔偿协议,我家的意思是医药费和误工费由对方出,护理费和营养费就我们自己承担,谁知道,好人不能做,对方(施工个人)只愿意连带医药费在内赔偿两千元。我现在每月工资4500.要知道耽误三个月什么概念,大家也知道,我该怎么办呢?
我不要拷贝复制的,我要有这方面实际经验或者处理经验的,就是交警大队会不会偏袒对方,因为我虽然是无过错方,但是我家没有后台,只是一个纯粹的受害者。
补充一下:当时打110了。交警大队要求先沟通,尽量私了,实在私了不能达成的话,就上诉,上诉麻烦吗?
这个我是不是一定要走法律程序?那样费时费精力,再说我们就以普通平民老百姓,当初事发时打了110了。
追答如果私了能解决的话就解决,不能的话就走法律程序,我建议走法律程序,因为这次事故不是你的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