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信部门工作人员违规操作!!!横过马路的宽带线拉起半人高,导致我出车祸,左脚大脚趾骨折!求助!!

七月十五傍晚5点10分左右,天乌云压顶。我骑着摩托车在路上行驶,事发时,那个农户家正在拉宽带线,电信工作人员违规操作,带着线的一端在离路很远的农田里的电线杆上爬。导致线拉了有胸口高。我没有发现,被线绊倒,左脚大拇指骨折,外带部分身体软组织损伤,右手出血,医生建议休息三个月。我证照齐全,摩托车证照也齐全。经过多次协商,没有达成赔偿协议,我家的意思是医药费和误工费由对方出,护理费和营养费就我们自己承担,谁知道,好人不能做,对方(施工个人)只愿意连带医药费在内赔偿两千元。我现在每月工资4500.要知道耽误三个月什么概念,大家也知道,我该怎么办呢?
我不要拷贝复制的,我要有这方面实际经验或者处理经验的,就是交警大队会不会偏袒对方,因为我虽然是无过错方,但是我家没有后台,只是一个纯粹的受害者。

补充一下:当时打110了。交警大队要求先沟通,尽量私了,实在私了不能达成的话,就上诉,上诉麻烦吗?

  以下是我根据《民法通则》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司法解释总结的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及计算标准,希望对你有帮助: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误工费(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护理费(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交通费和住宿费(以正式票据为凭)、住院伙食补助费(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必要的营养费(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死亡补偿费(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具体数额由法院裁定。
  祝你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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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08-19
收集好证据去发院起诉当地的电信局,记住直接起诉电信局。追问

这个我是不是一定要走法律程序?那样费时费精力,再说我们就以普通平民老百姓,当初事发时打了110了。

追答

如果私了能解决的话就解决,不能的话就走法律程序,我建议走法律程序,因为这次事故不是你的错。

第2个回答  2011-08-23
起诉电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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