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情况下银行可以办理冻结账户?

如题所述

    按照法律规定,只有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等执法机关可以要求银行冻结账户。

    银行冻结资金的原因只可能是接到了法院,检察院等执法机关的法律文书。银行无权自行冻结客户的账户二种是,原来要求冻结的执法机关将加盖有县级以上执法机关公章和负责人签字的《解除冻结通知书》递交银行,银行收到后会立即解冻。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条 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
    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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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8-02-13
你的问题描述的不是最清楚。
首先,公安局到底出示的冻结书上写的冻结金额是多少?是3969.29还是9000.00元?
如果是写冻9000元,张某的账户上只有3969.29元的话,差额部分“只收不付”待其账户上存款数超过9000元了,多余的钱可以自由使用。
如果是写3969.29元,那银行方面应该按照冻结书的要求,冻结3969.29元。多余的钱银行无权“只收不付”。
另外,公安局的民警会在“扣划书上如写了3969.29元全额扣款”。你混淆了一些概念。
1.扣划书一般只有法院才能出具,公安局是无权出具的。
2.公安局只有查询和冻结账户的权利,无扣划的权利。
如果张某的父亲借“账户只收不付”进行要挟,你们可以联系冻结的公安局再出具一份金额正确的冻结书来解决此事。张某父亲明知账户冻结仍要汇入款项并以此要挟,本身已经不对。
希望回答对你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