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公司是我们的经销商,B公司是我们的客户,我们和B公司签订了供货合同,货物由A公司供,货款付给A公司

A公司是我们的经销商,B公司是我们的客户,我们和B公司签订了供货合同,货物由A公司供,货款付给A公司,现在由B公司付货款给A公司,B要求我们公司开出收款收据后才能付款给A公司,这收据能不能开,应该怎么开,或者开了有什么办法可以免责

B公司是跟你们签订的合同,要求你们出具收据在情理之中,收据出具后,你们与A公司对该批货物的买卖可能存在一个连带的责任(A公司是你们的经销商,所以本身你们对货物也有责任,影响不大);另外,还要明确你们与A公司的权利义务关系,A公司供的货,你们收的钱,你们再把钱付给A公司?如果是,那么要让出具收据,并对相应的情况进行说明。这样做了应该就没什么问题了。追问

钱是B公司直接付给A公司的,没有到我们公司账户,我们和A公司的货款是已清的,我们开这个收据是一分钱都没摸到的,以后要是有点说不清的,我们公司不是要负责?

追答

B公司要这个收据的目的是什么?是想说明他们已经履行了购货合同的约定?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