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国家和汉族中国的关系

如题所述

·······看了许多专家的理论,他们解决民族之道,无一不是强调民族平等基础上的民族团结。初一看,他们似乎在争取自己的民族权益。其实深入的想下去,就会折射出一种深深的民族自卑心态。因为有两个是他们无法解释的:第一,民族与民族的常态是竞争,斗争,与妥协。因为民族与民族间是天然存在着利益冲突的,这从原始社会就形成了。所谓的民族团结其实毫无理论基础,是伪科学。第二,如果说什么民族平等,因主体民族的素质与人口,天然的必然会分配到社会绝大部分资源。那么对别的民族是否公平?反过来,如果给别的民族不符合他们贡献的资源,那么对于主体是否是公平?然后因为人性与血统的因素,一个健康的民族必然会把东西基本分配给自己人。然后违反人性与血统的逆向分配,都会引起灾难性的后果。

······马列在民族理论上,以阶级理论抹杀民族竞争常态的定律,是肯定会走向逆向分配的。结果造成对绝大部分人事实上的平等。那么民族平等的基础何在,不承认资源的稀缺性,不承认民族的竞争性,不承认人性的趋内性与血统的趋同性。以社会经济中的阶级理论混淆民族与民族真实的关系,最后所导致的才是最大的民族不平等。绝对的平等往往会走向最大的不平等。所以,凡是民族关系紧张,民族分裂由此而引发的民族战争,基本出现在社会主义国家,这不是没有深刻的本质原因。这个本质原因就是社会经济中阶级理论混淆民族关系中的竞争性。

······由此我们可以得出那么一个结论:主体民族占据社会绝大部分资源是主体民族的天然权力。这也就是主体民族的天然霸气。

主体民族不是理论创造的结果,恰恰是历史选择的结果。一个民族要成为主体民族,必然是在历史上长期处于强势地位,从而产生了最强大的军事力,经济力,文化力。概括起来说,就是文明力。而一个国家的其他民族,必须服从主体民族的统治,必须趋从于主体民族的文明力,必须在对外上以主体民族为核心,为代表---法国是法兰西人的法国,德国是德意志人的德国,中国同样是汉人的中国---这就是主体民族对外方面的天然代表力。在这个基础下,其他民族才有资格享受公民基本的权利,并且承担相应的义务。否则,谁胆敢公开挑战主体民族的文明力,谁就是反文明,就是野蛮人。野蛮人是不配拥有公民的基本权利的。因为违反主体民族的文明力,就会带来国家内战,最后受害的不光是主体民族,还有别的民族那些原本无辜的人。

由此我们又得出了另外一个结论:主体民族维护自己的文明力是必然的霸气。由这个结论我们还推导出了另外一个结论,在一个真正健康和谐的国家里,只有主体民族有资格强调民族,而其他任何民族没有资格强调什么民族,只能强调他们的公民概念。前者是民族上的强调,后者是法律上的强调。这是国家的圣剑,历史的经验反复证明,谁动谁找死。

为什么会出现民族团结的论调,那是因为国人深受马列思想影响。因为马列给我们设计出了一个完美的民族蓝图,民族团结最终会走向民主融合。但是民族融合这个词,我相信大多数人根本不懂这个名词的基本含义。

所谓民族融合,是两个对等的民族经过长期的共同性增长的基础上融为一体,民族差别得以最终消失,相互融合成新的民族。迁移杂居互相通婚,各民族互相学习共同发展。也指全世界民族消亡的途径和方式。指全世界建立共产主义社会以后,民族特征和民族差别逐渐消失,形成为一个没有民族界限的人类整体的历史过程。

请诸位仔细看看这里有三个关键词:对等,相互,世界大同。

对等是指两个两个民族力量相差不大,基本处于力量均衡状态。按这个说法,主体民族在世界各国是不存在的,别忘记,成为主体民族有个必要的前提就是绝对的文明力,文明力的后盾就是绝对的暴力。试问民族融合的前提何在。

相互是指双方的民族特色与民族文化相互影响,相互交流,最终演变成为一个新的民族特色与新的民族文明。那么我这里问问,主体民族有着绝对的实力,凭什么让你的落后的文明来改变我的先进文明。如果民族融合存在,藏人是吃不出血的猪肉,试问汉人肯不肯去吃?蒙古人牧马放羊,汉人肯不肯取牧马放样。如何相互影响,相互交流?

世界大同是指民族全部消失,世界一统。但是同时马列教徒在他们的哲理里又说矛盾的绝对性,矛盾的基础是差异性。打个比方,不存在两个一模一样的树叶。那么我请问,既然差异存在,你又从什么地方推论出民族的差异性会最终彻底消失,走向世界大同?退一步来说,就算你说的是真理,几万年之后的真理是否当今世界现实的真理?理论过于超前,用来指导社会发展,必然会给社会造成全面的破坏。

所以,所谓的民族融合事实上并不存在,而建立在此基础上的中国一体多元的历史观,也是错误的历史观。翻开历史书籍,基本不存在所谓的民族融合,只存在所谓的民族消融。什么是民族消融,所谓民族消融,就是指一个民族因为历史的选择,在一个国家形成绝对的文明力,逐渐改变别的民族特点,从而导致别的民族逐渐消失,人口融入这个主体民族当中。所以,我们看历史,才看到军事征服与文化征服,而绝非和平的互相影响下和平相处。

民族消融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偏向文明力的结果,是为软实力。;一种是偏向暴力的结果,是为硬实力。

文明力通常是发生在两种生产方式一样或者是接近的民族间,通常以文化的力量为主动。比如说以海洋贸易为主的希腊城邦最终在雅典的哲学与斯巴达,马其顿的军事文化下,形成了希腊民族。其核心与主体民族就是雅典,斯巴达与马其顿。但这并非是典型意义的民族消融,因为主体民族呈现出多元化。真正典型意义的文明力的民族消融,是为中原王朝长期以来对中国南方少数民族的文化征服。使其民族特点逐渐消失,民族趋同逐渐向汉人靠拢。后者与前者最大的区别就是力量对比强弱不同。前者类似于中国春秋时代,而真正意义上的民族消融却往往只存在于帝国时代。南方少数民族在长期的汉文明的影响下,逐渐失去民族特征,基本与汉无异。这就是文明力的结果。

另外一种是偏向暴力的硬实力,所用的对象往往是实力比较强,民族特性差异大,而又极为野蛮的民族。这种暴力,不是单纯的暴力,是带着极强政治智慧的暴力。不单指军事暴力。其宗旨在于:移民,掌握土地与女人,分化对方的上下层。当然,这需要军事为前提,文明力为结果。也就是说,是建立在军事暴力基础下的强制性文明同化。

第一,移民:移民是改变民族力量对比的最直接的手段,当年张作霖从关内大量输送人口去关外,极大的改良了汉人与俄国人,日本人,当地少民的人口基数对比,从而阻止了日本与俄国对中国东北的侵吞。汉武帝大量以汉人充实河套地区,内蒙终成汉人的领土。不移民,领土不是真正意义上的领土,汉唐为什么最终失去西域,就在于基本没有移民。所以,对当前来说,对于边疆分裂势力而言,移民是最好的选择。而且这些移民还必须得到国家强有力的保护,并且享受到内地无法享受到的经济实惠。

第二,掌握土地与女人:美国的西进运动,本质上就是一场土地掠夺运动。从印地安人那里掠夺了大量的土地,这是美国西部印地安人越来越少的根本原因。因为土地是财富的根本,人从原始社会开始就依赖土地而活。失去了土地,一个民族就失去了根本。而暴力的根本点,往往体现在对土地的掠夺上。这一点上,汉唐明都做的非常不好,大量赐予内附胡人以土地。这是胡人壮大的根本。正因为土地是财富的根本,汉人移民如若得到大量西部土地,必然会成为当地富裕阶层。人往高处走,水往低处流,女人从整体来说,都是喜欢强者的。这是从动物开始就有的基本动物性。而财富,是强者的基础,那么就势必会导致边疆少民女子大量嫁给汉人。又因为汉人是以父系血统为标准衡量民族归属的,所导致的结果就是汉人后代越来越多,质量越来越高(因为嫁给汉人的少民女子基本是那个民族的质量高的女子);少民后代越来越少,且质量越来越低。

第三,分化对方民族的上下层:以优惠的政策吸引少民的精英来内地发展,以内地广大的地域稀释他们的人群,使其互不联系。同时,针对那些对当地情况熟悉,并且有熟悉的管理的经验的特殊少民人才,使其成为汉人的买办,管理中下层少民。政治的智慧就在于平衡与分化,要“团结”,就“团结”他们的上层。使其中下层逐渐沦为打工者,或为城市工人,或为农业工人。

第四,在前面三点上,还有一个特殊的一点,是针对西北回教问题。宗教信仰自由是没错的,但是宗教信仰必须符合国家法律。这在任何国家都是正当的。基于回教极端性与极端狂热性的特点,必须督促中国的回教徒进行宗教改革,使他们符合现代文明规则。革除不人道不文明的回教教义。重点是回教的干涉主义与封闭的族内通婚主义。强调宽容主义与婚姻自由。宗教信仰自由也是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才能自由,否则就是藐视国家法律。

我们可以反观汉族这一中国主体民族的历史教训,为什么会出现五胡,蒙元,满清等一系列的历史悲剧与民族悲剧。恰恰就是不懂民族消融的深刻道理.

第一,古典本原文化中怀柔夷人的对外指导思想的错误指导:远人不服则修文德以来之。这句话本是对诸夏文明人说的,后世人把它同样用到了对野蛮人的外交策略上去。这是一个致命的错误,因为野蛮人是懂文明的,如何修文德以来之。可以说,许多汉家的雄主都深受这一思想的毒害,从而在征服过程中又埋下了极大隐患。从而导致“外宽内忌”,对外夷反而对自己的国民要宽厚。这一错误思想同样也深刻的影响到了今天的中国政府的外交策略。明成祖的厚往薄来,所谓体现天朝大国宽宏的胸襟,就是最好的体现。只不过牺牲的是百姓的利益而已。以伤害主体民族利益的来满足极个别统治者的虚荣心,终将会遭受历史的惩罚。

第二,给予少民以军政大权,唐王朝为什么会发生安史之后,就是十分信任的给予少民以军政大权,从而导致主体民族绝对实力的削弱。从而引发了蝴蝶效应,唐王朝从此一蹶不振。为北方蛮族的崛起与强盛埋下了伏笔,导致北宋王朝先天不足,疲于应付,山河日蹙。这是蒙元灭华的历史远因。

第三,赐予内附胡人以土地。这是汉,唐,明的共同通病。汉朝赐南匈奴土地,以护匈奴校尉监管。而五胡第一个起来叛变的恰恰就是南匈奴人的后代;唐朝华胡不分,任命许多胡人为地方节度使,事实上也是赐于他们的对土地的管理权与占有权;而明成祖时期更加过分,大量把东北土地恩赐于内迁的通古斯人,特别是建州女真,这是满洲崛起的原因。土地是财富根本,也是国家民族的根本,本来就是寸土不割,寸土不赐才对。给予土地,就是养寇自重。

民族消融绝非是纳粹式种族屠杀与种族灭绝,而是建立在民族竞争中的民族壮大与民族消失。

首先,民族消融的基础就是文明力,是文明自然影响到所导致的民族消失。这是历史的规律,不是暴力的结果。虽然这个过程有暴力因素,但是总体而言,本质上还是文明性在起根本原因。打个比喻,你可以做牛车,你也可以做汽车。这是文明的两种不同选择,但是时候就是金钱,你选择做牛车,你就势必比做汽车的要穷。人在经济上天生是逐利的,所以越来越多人会选择做汽车。野蛮好比牛车,而文明好比汽车。没人来压迫你,一起在于你的选择。这是不是自由与民主的精神呢?当然,你也大可以有饿死的自由!

其次,人的迁徙权是天然的权利,土地也是全民所共有。同时现代文明在婚姻方面强调的是婚姻自由。人可以选择他去的地方,每个国民都有这个自由。优秀的人完全可以得到土地,优秀的男人完全可以得到优秀的女人。这完美体现人文精神。只有无耻之徒才会去指责人的天然权利。那么,汉人作为优秀的民族,为什么不可以体现天然的人的精神?!少民如若优秀,也完全可以得到。

最后,主体民族强调民族,形成强大的凝聚力,是天然的权利。这绝非霸道,而是历史的选择,现实的选择。中国可以不要任何一个民族还成其为中国,但是中国若没有汉族,中国等同灭亡。难道你想德国不强调德意志民族,去强调什么犹太民族,或者是土耳其族或者是加入德国籍的其他民族吗?不要忘记,哪怕在移民国家美国所强调的美利坚民族,也是以盎鲁格-撒克逊民族为代表的。难不成作为少数族裔的华人,你在美国强调华族?这在世界上任何国家都合情合理的。唯其如此,少民才可以在强大主体民族的保护下过好更好的生活与人的生活。只需对少民强调公民意识,给予他们最基本的权利,让他们承担最基本的义务,也就足够了。其他基本全是废话。从人口来说,不强调百分之九十的人的权益,难道强调百分之十的人的权益。这在马教理论里也是非常可耻的背叛。

中国的历史,绝非如当局那样宣传的是一体多元的民族融合史。首先融合并不存在,就是按马教的民族融合的概念来看,也是基本逻辑混乱。其次,一体多元往往指的是联邦国家,如苏联那样。请问中国的传统是俄国的传统,是各个独立的国家组成的联盟国家吗?东北不是满人的领土,新疆也绝非是维人的领土,藏地也不一定就是藏人的领土。这些地方,历史更早的时候就有汉人的生活的足迹。更何况从政治上来说,国家领土从今不从前。难不成你要求当局公开场合说外东北是中国的固有领土吗。领土,说难听点,有本事,才能拿。这就是历史的残酷。同样别忘记,中国宪法规定中国的领土是全民所有。不是你某个民族的私产。正是因为全民所有,汉人当然有正当的迁徙权,交易权,与婚姻自主权。

所以,以民族消融论取代民族融合论,是还原历史与理论的本原。也是汉民族作为主体民族的关键霸气。

作为一个主体民族,就必须有主体民族那种与生俱来的霸气,因为这是历史与现实的选择。必然应该分配到社会绝大部分的资源,必然动用强大的文明力,也必然以民族消融论维护国家的统一与稳定。说主体民族分裂国家,我看这张画皮是应该彻底撕裂,丢进历史的垃圾堆去了。别忘记南斯拉夫是怎么哭泣的。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