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你答复,还有问题需请教,我们这以前是行政监督部门对投标单位的资质进行审查,现在改为评标委员会进行资质审查,在资质还未审查完之前,开标室内就已经对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进行拆封并唱标,之后将所有单位的投标文件交由评标委员会评审,换言之,评标委员会同时在进行资质审查和评标。
简之,投标单位资质审查通过前,可否对其投标文件拆封唱标。
谢谢!
是这样的,资格审查是前、是后取决于招标文件中的规定(资格预审、资格后审),如采用资格后审的话,您所说的“类似于资格审查”的形式就无所谓之前、之后或者同时(但理论上是要在开标结束后的)。你说的这种形式我也遇到过,记得在黑龙江就是这样要求:投标人在开标时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原件等,开标前由主管行政部门的人员进行检查。这样的主要目的不是严格意义上的“资格审查”,而是为了防止挂靠的单位来投标,从而增加有效竞争,虽然这种方法不能说很合理、合规,但是却很有效。在北京一般都是由标办工作人员在投标人报名的时候就已经审查过了,所以开标时不进行审查。总而言之,各地都有不同的方式方法,但殊途同归,目的是一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