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院营养费与出院护理费

我是一个出租车司机。在3月份时右侧后车镜带倒一个70岁老人。她腰间盘粉碎性受伤,住院11天。我现在接到起诉状,其中要求赔偿出院护理费4个月122天*60元/天,出院营养费4个月122天*18元/天。请问这合理吗,法院会支持吗?我必须赔偿吗?

交通事故律师:
1、出院护理费,如果没有医嘱出院后需护理或者鉴定报告没有对后续护理费鉴定,法院一般不会支持。
2、出院营养费,如果是对方要求住院期间的营养费,是合理的要求。但是出院后仍需给营养费的话,4个月122天*18元/天,法院不会支持这么多,可能法院会考虑老人年事已高适当给予几百块的营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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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08-10
如果护理期间不存在异议的话,基本上是合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