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工厂做外贸的 经常有这些多出来的货 很多原因,量都不大很少!是外国的牌,但是不是什么奢侈品牌 就是很多普通的牌子,我们批发的时候会剪标但是要是大货 每件都要剪掉的话那要剪死人的
这种工商会处罚么 我们有在网上开零售的店 这种卖真的外贸货的话 工商会处罚么?如果不让卖或者批发 那我们也要亏的说!请教专业的工商或者司法人士,该如何规避?或者有具体的法律条案么 网上搜索的都是i很官方大部分是商标侵权,对我们来说,老外客户对于原单尾货其实也是真一只眼闭一只眼,我们现在是不是只要剪标就行,吊牌是我们乱七八糟找的不是原配吊牌可以用么,因为网购的不懂很看重吊牌?
卖真的外贸原单或者尾单,工商不会查或者处罚。但产品必须是符合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否则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相关法律法规如下:
第五十三条
伪造产品产地的,伪造或者冒用他人厂名、厂址的,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等质量标志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货值金额等值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
第四十九条
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包括已售出和未售出的产品,下同)货值金额等值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
第五十条
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货值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五条
销售者销售本法第四十九条至第五十三条规定禁止销售的产品,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该产品为禁止销售的产品并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卖真的外贸原单或者尾单,工商不会查或者处罚。但产品必须是符合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否则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相关法律法规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
第五十三条
伪造产品产地的,伪造或者冒用他人厂名、厂址的,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等质量标志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货值金额等值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
第四十九条
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包括已售出和未售出的产品,下同)货值金额等值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
第五十条
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货值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五条
销售者销售本法第四十九条至第五十三条规定禁止销售的产品,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该产品为禁止销售的产品并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