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训期间离职(已满一个月)不给工资怎么办?

我是在上个月5月30日上的班,我所在的单位是一家准备开业的酒店,公司说开业前期算是培训期,只开正常工资的百分之六十,我的工资是1500元,开业前期只开800元,经过一个月的工作我发现很多的问题,首先我的工作时间大多在早8点到晚7点左右,有时甚至到11点,还有公司没有完善的人事和财务制度,到现在都没有会计出纳和人事,我在7月2日提出不干了,可经理说我得写辞职报告,而且得干满半个月后才能走才能得到工资,我不知道这样合不合理,我想我还没有正式的入职还是培训期,既然没有入职何来辞职?可经理说如果不打辞职报告就没有工资,我想咨询有关人士,我该怎么办?他说不给我就不给我,这样合理吗? 因为没有正式开业所以没有考勤制度,如果让我提供反证我找不到任何证据,一切都是口头的,能证明的只能是和我一天到单位报到的同事,其实这800元不多,我也可以不要,可这不是我一个人的事,现在有很多的同事都不干了,都被这种得提前15天打辞职报告所困扰,都想不要这钱了,可一个人800元十个人二十个人得多少钱?不能这么妥协下去了,既使没打辞职报告那我们已经做满一个月了,难到就因为没有写辞职报告没有再做半个月就一分钱不给了?就算是自动离职也应该给上个月的工资吧,哪怕是半个月的也行,请各位同仁们帮帮忙!
万分感谢!
感谢回复,我要补充一下,我们酒店没有正式开业,现在都是在培训期,所谓的培训期就是干活,也没有约定,只是说开业后经过考核才能正式上岗进入试用期,这么说我们是应该拿到工资的对吗?如果没有考勤表证明怎么办?他们知道我们不干了早把上个月的考勤给毁了,这可怎么办?

  如果未及时支付工资,有两个途径可以要求支付工资:
  1、劳动者可以到当地劳动局劳动监察投诉;优点:方式简单。缺点:各地执法力度可能不是很大;
  2、可以到当地劳动局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工资。如果未签订劳动合同,还可以要求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如果是以拖欠工资提出的解除劳动关系,还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优点:除了工资外,还可以主张经济补偿、双倍工资等,并且一般都可以最终解决;缺点:申请劳动仲裁就是打劳动官司,程序稍多,需要专业人士指导。
  法律依据:各省的工资支付规定。例如:
《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第十三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依法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应当在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当日结清并一次性支付劳动者工资。
  《山东省企业工资支付规定》第三十三条 企业与劳动者依法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企业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性支付劳动者应得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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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21
有给你上班通知或者你们签字得考勤表之类得文件,能证明你们已经为单位工作;其次你们得试用期是多长,有没有约定,如果有是否还在试用期内,如果在,你可以随时辞职,单位应当结清工资,如果已经过了试用期,你需要提前一个月辞职。现在确定了这些情况后,你可以在2个月内向当地得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劳动仲裁。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