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在上个月5月30日上的班,我所在的单位是一家准备开业的酒店,公司说开业前期算是培训期,只开正常工资的百分之六十,我的工资是1500元,开业前期只开800元,经过一个月的工作我发现很多的问题,首先我的工作时间大多在早8点到晚7点左右,有时甚至到11点,还有公司没有完善的人事和财务制度,到现在都没有会计出纳和人事,我在7月2日提出不干了,可经理说我得写辞职报告,而且得干满半个月后才能走才能得到工资,我不知道这样合不合理,我想我还没有正式的入职还是培训期,既然没有入职何来辞职?可经理说如果不打辞职报告就没有工资,我想咨询有关人士,我该怎么办?他说不给我就不给我,这样合理吗? 因为没有正式开业所以没有考勤制度,如果让我提供反证我找不到任何证据,一切都是口头的,能证明的只能是和我一天到单位报到的同事,其实这800元不多,我也可以不要,可这不是我一个人的事,现在有很多的同事都不干了,都被这种得提前15天打辞职报告所困扰,都想不要这钱了,可一个人800元十个人二十个人得多少钱?不能这么妥协下去了,既使没打辞职报告那我们已经做满一个月了,难到就因为没有写辞职报告没有再做半个月就一分钱不给了?就算是自动离职也应该给上个月的工资吧,哪怕是半个月的也行,请各位同仁们帮帮忙!
万分感谢!
感谢回复,我要补充一下,我们酒店没有正式开业,现在都是在培训期,所谓的培训期就是干活,也没有约定,只是说开业后经过考核才能正式上岗进入试用期,这么说我们是应该拿到工资的对吗?如果没有考勤表证明怎么办?他们知道我们不干了早把上个月的考勤给毁了,这可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