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过世,房产分配

我父母有2个儿子,父亲名下有一套房产,我是家中次子。母亲于03年12月20日过世。我哥哥(长子)于04年7月过世。哥哥与前妻90年代离婚,有一子。哥哥于03年12月3日(母亲过世之前)与现任妻子结婚。父亲在10年9月过世,父母均无遗嘱,在母亲和哥哥过世后,父亲都是由我来赡养。请问律师,我父亲的这套房产应该怎样分割?

楼上那位不懂就别误导人啦!

对于你的问题,从以下几点作答:
1、你父母的遗产(包括房产)因均无遗嘱,故按照法定继承进行处理。
2、法定第一顺位继承人包括:你和你哥哥(假如祖父母均已过世),由于你哥哥先于被继承人(父亲)死亡,依继承法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因此,你侄子有权代位继承你哥哥应继承份额,这叫“代位继承权”。
3、法定继承,一般以同一顺位继承人平均分割为原则,但因04年后你独力赡养父亲,付出较多,可适当多分。

综上,你父亲的房产由你和你侄子共同继承,分割时,你多分、侄子少分。具体分割方案,建议友好协商后确定,非万不得已,就别上法院了。追问

有道理 我询问了几个律师 有几个说哥哥去世前结婚的妻子也有份额,是这样么?

追答

你哥哥离婚时就已经对婚后共同财产进行了分割,现在的遗产继承与他前妻无关。他前妻更不是法定继承人和代位继承人。
代位继承人只能是被代位继承人(你哥)的晚辈直系血亲(亲生子女、孙子女)。(继承法第11条)

呵呵,进来回答追问,却发现楼下这厮更是浑球,居然现抄现卖,这种人实在毫无廉耻!

追问

不是 我的意思是 哥哥去世前 再婚的那位妻子 就是在我母亲去世前 再婚的那位妻子

追答

哎~~好累啊!
后老婆也没有继承权。法律上,无论法定第一顺位继承人还是第二顺位继承人,从来就没有把儿媳、女婿这类列进去过。
为了减少追问,我把法条复制给你看吧:
《继承法》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追问

明白了,多谢您!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1-08-14
你哥哥去世的话,你就是第一顺位继承人,无遗嘱的情况下,房产等所有名下财产,都由你继承。你的那个嫂子或者是你哥哥的孩子,连第二继承人都排不上,你的母亲是第二继承人。如果你不要的话,可以把房产顺位继承给你的母亲,过户到她的名下。追问

母亲已经过世了啊,没法过户到她名下

追答

你母亲过世的话,你也是第一继承人, 第二继承人就是你哥哥的第一个儿子。

追问

多谢,那分配的份额呢?

第2个回答  2011-08-15
1、你父母的遗产(包括房产)因均无遗嘱,故按照法定继承进行处理。
2、法定第一顺位继承人包括:你和你哥哥(既你父母的父母、子女、配偶中活着的人)
3、由于你哥哥先于被继承人(父亲)死亡,依继承法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因此,你侄子有权代位继承你哥哥应继承份额,这叫“代位继承权”。
4、法定继承,一般以同一顺位继承人平均分割为原则,应平均分。
5、但因04年后你独力赡养父亲,付出较多,可适当多分;
但是你侄子是否有承担赡养的能力,如没有(假如年龄较小),就不会少分财产。
建议:你父亲的房产由你和你侄子共同继承,分割时,最好友好协商后确定,非万不得已,就别上法院了。你和你侄子,或者你的孩子与你侄子是最近的人了,不要为了财产,搞得不愉快。因为现在都不是离了遗产就生活困难的时代了

参考资料:楼上的神马浮云混球,开口骂人,算什么什么

第3个回答  2011-08-14
一般情形你与你的侄子平均继承,但是因你尽到赡养义务较多可以考虑多分割遗产。建议协商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