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过世,名下一套住房,配偶及三子女均在世,住房产权是不是全部由配偶继承?

若全部由配偶继承,配偶将住房产权赠予一子女,法律上是否可行?
一子女接受赠予后,可否进行买卖?
具体如何操作?谢谢!

首先,请说清楚该房产的产权人情况,何时取得,这是判断房子是不是夫妻共同财产的前提条件。

1. 如果认定这个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话,首先房子的一半属于母亲,另一半才是遗产。

对于房子另一半的分割,如果没有遗嘱的话,母亲和3个子女各占一份,也就是说每人四分之一。这样的话,母亲会分得房子的5/8,而三个子女各得房子的1/8。

2. 如果认定这个房子是父亲的个人财产,那么如果没有遗嘱的情况,母亲和3个子女各占一份,每人都得房子的1/4。

3. 如果认定房子是母亲的个人财产,那么房子就不属于遗产范围了,母亲想怎么处理就怎么处理。赠与办理相关过户手续后,受赠人可以自由支配赠与物(当然包括买卖)。

希望以上信息对你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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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08-14
父亲过世,名下一套住房,其产权最有可能是父亲、母亲各一半,也可能是父亲的个人财产。
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如果父亲只有一半产权,那么母亲及三个子女各自继承房产的八分之一产权,母亲拥有全部产权的八分之五。如果房产是父亲的个人财产的话,母亲及三个子女各自继承房产的四分之一。
母亲对其拥有的产权部分赠与某一子女是可行的,子女授受赠与后亦可进行买卖。但由于还涉及到其他两名子女的产权,买卖要经过另两名子女的同意。
如果父亲遗嘱全部财产归母亲,则赠与和买卖均无任何障碍。
第2个回答  2011-08-14
不可以的,配偶只能处理自己的一半产权,除非要有父亲的遗嘱,不然另一半父亲的还是要三个子女均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