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法委正式工人能享受政法津贴1200元每月吗

如题所述

某地政法委和司法局已经都落实了每月1200元的工作津贴。但这1200元的工作津贴只加在了具有公务员身份的工作人员身上。

1、根据人社部、财政部《关于建立政法委机关工作津贴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规〔2017〕12号)的规定,政法委机关工作津贴每人每月1200元,司法行政机关除人民警察以外执行公务员工资制度的正式工作人员参照执行。 

2、工作津贴发放范围:限于各级党委政法委机关中执行公务员工资制度的在编正式工作人员,司法(局)直属行政机构中除人民警察外已经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纳入国家行政编制人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中已经进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登记备案的在编人员参照执行。

各级防范和处理邪教系统参照执行。发放标准为每人每月1200元。

扩展资料;

政法委员会是党委领导和管理政法工作的职能部门。其主要任务是宏观指导、协调、监督、检查人民检察院、法院、公安机关、司法行政机关、国家安全等部门开展工作,维护社会稳定。

中央、省、地、县四级与各铁路局(地级)均相应设置,基层乡镇和其它部门一般不设此机构。在中共中央设有中央政法委员会,负责宏观指导全国政法机关工作。省部级以上党委政法委员会领导设书记、副书记、委员、秘书长、副秘书长。

政法委书记一般由由同级党委副书记或常委兼任,中央政法委书记一般由中央政治局常委或委员担任。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党委的有关决策和部署,统一政法各部门的思想和行动。

(二)组织政法工作中有关法律及重大政策的调查研究;指导政法工作改革,对依法治理工作提出意见、建议。

(三)研究处理政法工作的重大问题并及时向同级党委提出建议;对一定时期的政法工作作出全局性部署并检查落实。

(四)维护政法各部门依法独立行使职权;依法组织开展执法监督;指导、协调政法各部门的工作;组织研究和讨论有争议的重大、疑难案件。

(五)组织调查、协助处理抗法的重大事件,确保政法各部门正常开展工作。协助同级党委组织部考检查督促政法队伍的纪检、干部和人事工作。

(六)组织、协调、指导本级维护社会稳定工作、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禁毒工作、防范与处理邪教问题工作等。调查掌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方面的新情况、新问题;制订并检查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重大措施。

(七)研究和指导本级政法队伍建设;协助党委组织部考察、管理政法部门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

(八)承办党委和上级政法委员会、维护稳定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交办的其它事项。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政法委员会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9-08-16

某地政法委和司法局已经都落实了每月1200元的工作津贴。但这1200元的工作津贴只加在了具有公务员身份的工作人员身上。

1、根据人社部、财政部《关于建立政法委机关工作津贴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规〔2017〕12号)的规定,政法委机关工作津贴每人每月1200元,司法行政机关除人民警察以外执行公务员工资制度的正式工作人员参照执行。 

2、工作津贴发放范围:限于各级党委政法委机关中执行公务员工资制度的在编正式工作人员,司法(局)直属行政机构中除人民警察外已经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纳入国家行政编制人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中已经进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登记备案的在编人员参照执行。各级防范和处理邪教系统参照执行。发放标准为每人每月1200元。

扩展资料

职务津贴是指为贯彻按劳分配原则而建立的津贴。它是为担任各种职务的职工而采取的一种补偿形式,也是职务等级工资制度的一种补充。实行职务津贴有助于改变某些职工的职务与工资不相适应的状况。

1985年工资改革时,机关和事业单位实行结构工资制度,工作人员的工资分为基础工资和职务工资两个部分,并实行工龄津贴制度。这种新的“职务工资”的涵义和内容就比原来的缩小了。职务工资虽然仍是结构工资制度的主要内容,但已不是完整的基本工资概念了。

参考资料:中央政法补助专款管理办法_百度百科

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9-08-24

是真的。

1、根据人社部、财政部《关于建立政法委机关工作津贴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规〔2017〕12号)的规定,政法委机关工作津贴每人每月1200元,司法行政机关除人民警察以外执行公务员工资制度的正式工作人员参照执行。 

2、工作津贴发放范围:限于各级党委政法委机关中执行公务员工资制度的在编正式工作人员,司法(局)直属行政机构中除人民警察外已经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纳入国家行政编制人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中已经进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登记备案的在编人员参照执行。各级防范和处理邪教系统参照执行。发放标准为每人每月1200元。

扩展资料:

违规发放津贴补贴行为处分规定是2013年6月1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部、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署令第31号公布的针对违规发放津贴行为的处分规定。该《规定》共18条,自2013年8月1日起施行。

津贴补贴只要是国家统一规定的还会发,违规的发放形式包括:

1、自行新设项目或继续发放已经明令取消的津贴补贴

2、超过规定标准、范围发放津贴补贴

3、违反有关公务员奖励规定,以各种名义向职工普遍发放各类奖金

4、在实施职务消费和福利待遇货币化改革并发放补贴后,继续开支相关职务消费和福利费用

5、违反规定发放加班费、值班费和未休年休假补贴

6、违反规定擅自提高标准发放改革性补贴

7、超标准缴存住房公积金

8、以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实物等形式发放津贴补贴

9、违反规定使用工会会费、福利费及其他专项经费发放津贴补贴

10、借重大活动筹备或者节日庆祝之机,变相向职工普遍发放。

参考资料:青山湖区政务网-关于政法委机关工作津贴发放

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19-06-15
政法委,司法局津贴1200元是真的。

1、人社部《关于调整司法助理员岗位津贴标准的通知》(人社部发[2009]172号)下发后,全省大部分地区司法助理员津贴标准发放工作都已落实到位,较好地调动了基层司法所工作人员的积极性。但也有个别县(区)由于当地财政部门对司法助理员称谓理解有歧义,导致津贴标准还未按要求发放。

2、给基层司法助理员发放岗位津贴是党和政府对基层司法行政工作人员关心爱护的具体体现。司法助理员是一个历史概念,就现实而言,是指列入国家政法专项编制并在乡镇(街道)司法所工作的公务员。

3、现司法所在编在职的公务员都应当享受调整后的岗位津贴。各地级以上市司法局要认真检查落实本地区基层司法助理员岗位津贴发放情况,跟踪督办并给予具体指导。

4、仍没有按调整后的标准发放的,请及时协调当地财政部门,根据人社部发[2009]172号文的通知精神,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宋聪聪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

张保刚律师

擅长:公司法务

刘勇律师

擅长:损害赔偿

王莉律师

擅长:劳动工伤

陈娜律师

擅长:税务合规

朱哲雨律师

擅长:合同纠纷

李昌锁律师

擅长:经济纠纷

李金杏律师

擅长:债权债务

    官方电话在线客服官方服务
      官方网站电话咨询
第4个回答  推荐于2018-03-13
  某地政法委和司法局已经都落实了每月1200元的工作津贴。但这1200元的工作津贴只加在了具有公务员身份的工作人员身上。目前,各级政府机关单位和部门的工作人员存在这么几种情况,一是公务员身份,二是事业编制身份,三是行政编制的工人身份,四是合同制的职工等,他们都从事着与公务员一样的工作,可是在待遇上却与公务员存在着极大的差别。各级和各地的政法委和司法(部)局同样也有不同身份的工作人员存在,非公务员身份的工作人员就没有享受到工作津贴,他们从事着同样的工作,却不能享受同样的待遇。
  对这两个部门非公务员的工作津贴的问题,为什么公务员可以享受,非公务员身份的工作人员就不能享受?本回答被网友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