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做完一个工程、当时签下的合同是45万左右,年底完工就结清所有工程款。后来工程结束、老板因资金紧张,还欠3万元、口头许诺第二年的开年付,但是一直拖欠至今、打电话总是敷衍、这眼看快过年了,我应该如何追讨、我想过去劳动监察大队起诉他、想问问这方面麻烦吗?还有需要付钱给劳动监察大队吗????证据补充:我与老板有个合同。双方各有一份、都亲手签字了的。望律师帮忙回答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