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初中和大学毕业之后各做了一次。我从小还算是个乖乖女,而且我的父母从小给我的零花钱就挺多的,所以我对金钱没什么感觉,捡到了我都会还回去。
我对这一次的经历印象非常深刻,因为当时我非常想买一件衣服,但是我的母亲觉得太贵了,所以一直不给我买。那天我下午很生气的离家出走,坐在我们广场的椅子上一直在思考人生。就在我特别伤心的时候一阵大风刮过来,然后在脚底下就多了一团纸,当时可能是我自己太无聊了,所以就把那个纸拿起来,本来想看一下广告,但没想到里面包裹着500块钱。但是拿到那个钱的时候非常激动,因为我以为这是天意想让我去买衣服,但就在走进商场的那一刻,我觉得这样的做法是不对的,所以我还是主动把那个钱交到了警察局让警察处理这500块钱。后来我的母亲知道了这样的行为,为了奖励我还是给我买了那件衣服,可能是这个钱当时捡的太凑巧,所以直到现在我都没有办法忘记这件事情。
由于这一次经历距离现在的时间比较近,所以我依然可以清晰的记得。由于今年的特殊原因,所以我没有了正式工作,现在每天会利用业余时间出去开滴滴赚一些生活费,那天下着大雨,我的车上载了两位女乘客,可能是他们当天状态不好,所以把手机落在了我的车上,后来他们联系到了我以后,我就将手机归还给他们并且绕了很远的路,后来他们想给我报酬的,还是被我拒绝了,因为我觉得这是我应该做的。
老师从小就会教我们要拾金不昧的道理,不是我们通过努力赚来的钱我们都不能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