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9年入职,2008年之前是劳务工,合同是与劳务中介签的,工资由企业转给中介、再由中介发放,期间企业不缴纳社会福利金;2008年开始成为合同工,继续缴纳社会福利金;2012年合同转为无限期合同。如今(2015年3月),企业即将被收并转制,需要了结劳务关系,“买断工龄”。那么,从1999年到2008年期间的劳务工的工龄,算不算在企业的连续工龄里?因涉及到个人赔偿问题,急,高悬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