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一八事变发生之前,日军为何就已经常驻中国呢?

如题所述

“九一八事变”之前,日本在中国的军队主要有两支。一是常驻东北的关东军,一是常驻华北的“中国驻屯军”。此外,在上海也存在着日本的“海军陆战队”。这里主要说一下关东军和华北驻屯军的由来。

先说关东军常驻东北

此事的由来,可以追溯到晚清的日俄战争。日俄战争虽然发生于1904 -1905年,但沙俄对东北的侵略在1900年的“八国联军侵华”中即已启动。当时,俄国以替清廷维持秩序和保护中东铁路为借口,出兵占领中国东北,继而拒不撤军。沙皇尼古拉二世的对华政策很明确:“中国在衰亡、崩溃,俄国应当利用这一时机,攫取尽可能大的一块”①。这尽可能大的一块,就是中国东北。

沙俄当时采取了两手策略。一是以武力侵占造就既成事实;二是抢在列强之前向流亡西安的慈禧抛出橄榄枝,意图换取慈禧对侵略事实的承认。清廷东北防务空虚,第一条策略执行得非常“成功”。但东北是清廷的“发祥之地”,是慈禧与朝臣无论如何也不敢轻言放弃的所在,故沙俄的第二条策略没有什么效果。

1901年3月,中俄谈判破裂。1902年4月,沙俄因在国际上孤立无援,不得不与清廷签订《交收东三省条约》,承诺俄军在一年半内分三期从东北撤出。1903年,俄国出尔反尔拒绝依照条约撤军,且向清廷提出了所谓的“七项撤军新条件”,包括其他列强势力不能进入东北、沙俄须参与东北的行政管理等。于是,1903-1904年间,中国国内掀起了声势浩大的“拒俄运动”。清廷没有实力与沙俄一对一周旋,只好选择将问题诉诸列强,也就是将东北问题国际化。遂形成了日美英中四国与沙俄对峙的局面。

“和平独霸东北”的计划破产,俄国开始考虑用战争来解决问题。但战争的对象并非清廷。东北问题国际化之后,沙俄即无视清廷的存在,不再与之谈判东北问题,而是将谈判对象换成同样对东北存有强烈吞并欲望的日本。由此也可见清廷国力衰微到了何种被人轻视的程度。日俄谈判破裂后,1904年2月6日,日本与俄国断绝外交关系;8日,日本海军突袭了旅顺港内的俄舰,日俄战争爆发。清廷在战争中选择了“局外中立”——沙俄、日本与英美各国均不支持清军参战,清廷也无力冒险参战——且将辽河以西划为“局外境”,也就是非战区;将辽河以东俄军占据的地区划为“局内之地”,也就是双方的战场所在。②

战争最后以日本的胜利告终。通过此战,日本自俄国手中夺得了“关东州”租借地(约3264平方公里)与“满铁”附属地(约430平方公里)。俄国取得“关东州”租借地,是依据1898年与李鸿章签订的《旅大租地条约》;取得铁路沿线附属地特权,是依据1896年与李鸿章签订的《中俄密约》。

俄日两国签订《朴茨茅斯条约》后,将俄国在上述“租界”与“路界”之内享有的权益,包括行政管理权、警察权与驻兵权,全部转移给了日本。日本再胁迫中方与之签订《中日满洲善后条约》及附属协定,承认上述特权的转让。根据上述条约,日本有权在南满铁路沿线每公里驻扎15名士兵担任守备,总计可驻扎14419名。这就是关东军的前身与雏形。③

自清末至九一八事变,关东军对中国政局的干预力度,日趋强大。这种干预能够生效,究其根源,仍在于中国国力衰微,政局四分五裂,给了关东军游走其间的莫大空间;这种游走,又进一步加剧了中国的分裂。④至九一八事变前夕,驻扎在中国东北的关东军,总兵力仍约为1.4万余人。

图:1905年,日俄签订《朴茨茅斯条约》

再来说常驻华北的“中国驻屯军”

华北“中国驻屯军”的存在,也与1900年的“八国联军侵华”有关。1901年的《辛丑条约》里,有这样一项规定:

“大清国国家允定,各国使馆界,以为专允住用之处,并由使馆管理,中国民人,概不准在界内居住,亦可自行防守。”“中国国家应允,诸国分应自主,长留兵队,分保使馆。”“中国国家应允,由诸国分应主办,会同酌定数处,留兵驻守,以保京师至海通道无断绝之虞。今诸国驻守之处系:黄村、郎(廊)坊、杨村、天津、军粮城、塘沽、芦台、唐山、滦州、昌黎、秦皇岛、山海关。”⑤

据此,各国集体取得了在中国境内驻扎军队的特权。日本早在《辛丑条约》签字前两个月,就宣布组建了“清国驻屯军”,设司令部于天津,下属六个步兵大队,一个野战炮兵大队,一个野战兵医院,一个军乐队,一个守备司令部,一个骑兵中队,一个工兵中队,一个宪兵队,共计2600人。主要分布在北京的使馆和自北京至山海关沿线的战略要地,其中天津1400人,滦州300人,昌黎300人,山海关与秦皇岛300人,另在塘沽驻有一支小部队。

因清廷在《辛丑条约》一事上只求速和,留下了许多隐患。没有将各国在华的驻军人数讨论明白写入条约,就是其中之一。稍后,列强自我协商达成了一份共识,“以八千二百人为限,每国不得超过二千人”。⑥稍后,日本在华北的驻军缩减为1650人。之后又多次缩减,到1911年6月,已减至53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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