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法律经1996年5月15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自2008年6月1日起施行。根据2017年9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等八部法律的决定》第三次修正。
根据2012年10月26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根据2007年10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修订第一次修正。1996年5月15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
扩展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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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