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做生意,不想继续,要回本金我算敲诈吗?

如题所述

合伙做生意,不想继续,要回本金不算敲诈。
在合伙企业存续期间,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合伙人可以退伙。其他合伙人不同意退伙,合伙人不能从该合伙企业中撤资。如果对方公司擅自撤资,那么,首先应当看当初双方的合伙协议对于此有无明确约定。如果有约定,那么应当参照其中违约条款来解决。若没有明确约定,合伙人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撤资,但应当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如果违反上述规定,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的,应当给予赔偿。那么合伙人撤资能返还本金吗?一般来说,合伙人撤资有约定的按约定,没约定按合伙资金的现有价值返还本金。投资人在经营过程中提出退股,不是将原先的投资款全额退回,而是应当按合伙企业的资产损益,资本的增值或减值了计算投资款,投资以后通过经营,资本就产生盈亏,投资款也会随之变化的,所以,不能按其入股原值退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五十一条 合伙人退伙,其他合伙人应当与该退伙人按照退伙时的合伙企业财产状况进行结算,退还退伙人的财产份额。退伙人对给合伙企业造成的损失负有赔偿责任的,相应扣减其应当赔偿的数额。
退伙时有未了结的合伙企业事务的,待该事务了结后进行结算。第四十六条 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期限的,合伙人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伙人。第四十五条 合伙协议约定合伙期限的,在合伙企业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伙人可以退伙:
一、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二、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三、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的事由。
四、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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