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内离职,可以要回入职时交的体检报告吗?

我自己出钱做的体检,公司没有报销。人事说这是我的入职资料,不能返还,我可以要回来吗?

这个法律法规没有明确的规定。但可以和用人单位协商要回入职时的提交报告,不管体检费用是用人单位缴纳还是个人缴纳,体检报告是对本人身体状况的一个告知,报告结果都属于自己的所有物,其实,个人建议,在向用人单位提交报告时,可以提交体检报告的复印件,原件自己留存。
法律分析
根据问题描述“试用期内离职,可以要回入职时交的体检报告吗”是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的。但可以和用人单位协商要回体检报告,但法律对试用期内离职,做了明确规定,比如,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试用期,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九条 试用期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第二十一条 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第三十六条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通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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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11-27
一般来说,如果没有其他约定,而且是自己承担到医院做的体检的花费,对于该体检报告理应由个人拥有所有权。单位可以参考或留复印件,但是应当将该体检报告原件交给体检者。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