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幼师资格证体检要求

如题所述

    根据卫生部、教育部发布的《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卫生部教育部令第76号,以下简称《办法》)已于2010年11月1日起实施。

    《办法》对托儿所、幼儿园工作人员健康上岗要求做了明确规定。为严格教师资格准入制度,根据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教资字[2010]15号)要求,现就我省幼儿园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要求调整如下:

    对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在《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取消乙肝项目检测)基础上,增加淋球菌、梅毒螺旋体、滴虫、外阴阴道假丝酵母菌(念球菌)检查项目(后两项指妇科);对出现呼吸系统疑似症状者增加胸片检查项目。同时,各地应要求受检者在教师资格体检表中的“既往病史”项中明确标明肝炎、结核、皮肤病、性传播性疾病、精神病和其他病史,并由受检者确认签字。

    附体检表的部分表格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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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4-12-06
有以下情况,判定为不合格:1、先天性心脏病(经手术治愈者除外)、频发性期前收缩、心电图不正常、心肌病及其他器质性心脏病者。2、血压超过18.66/12千帕(140/90毫米汞柱),低于11.46/7.46千帕(86/56毫米汞柱);单项收缩压超过21.33千帕(160毫米汞柱),低于10.66千帕(80毫米汞柱),舒张压超过12千帕(90毫米汞柱),低于6.66千帕(50毫米汞柱)者。3、结核病,除下列情况均为体检不合格:(1)、原发型肺结核、浸润型肺结核已硬结稳定,结核性胸膜炎已治愈,或治愈后遗有胸膜肥厚者。(2)、一切肺外结核(肾结构、骨结构、腹膜结核等)、血行播散型肺结核、治愈后两年以上未复发,经二级以上医院(或结核病防治所)专科检查无变化者。(3)、淋巴腺结核已临床治愈无症状者。4、支气管扩张病,未治愈者。5、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者(肝炎病原携带者,但肝功能正常者除外)。肝炎病原携带者或乙型肝炎表面抗原检验阳性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者。6、各种恶性肿瘤,各种结缔组织疾病(胶原病症),内分泌系统疾病(如糖尿病、尿崩症、肢端肥大症等),血液病(单纯缺铁性贫血除外)者。7、慢性肾炎。急性肾炎治愈不足两年者。8、有癫痫病史、精神病史、癔病史、夜游症者。9、肺切除超过一叶,肺不张一叶以上者。10、类风湿脊柱强直,慢性骨髓炎者。11、青光眼、视网膜、视神经疾病(陈旧性或稳定性眼底病除外)者。12、色盲、色弱,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者。13、两耳听力均在2米以内者,或佩带助听器两耳听力均低于5米者。14、仪表仪容,有下列情况者均为体检不合格。(1)、四肢。两上肢或两下肢不能运动者,四肢残缺变形,行路步态跛行,上肢(特别是右手)残缺影响板书写字者。(2)、体形。身体畸形,如明显鸡胸、驼背、脊柱侧弯外曲超过3厘米。(3)、五官。五官不端正,面部有较大面积(3×3厘米)疤痕、血管瘤或白癜风、黑色素痣者。15、口吃,吐字不清,声音严重嘶哑,声带病变,严重慢性咽喉炎或口腔有生理缺陷及耳鼻喉疾病之一而妨碍发音影响教学者。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20-04-28
这个是没什么问题的,我当时体检的时候比你的还要低一些,后面通过了的,主要是他们检查你有没有什么乙肝,艾滋病这些,只要没什么传染病,都过得了关的
第3个回答  2019-10-20
这个是没什么问题的,我当时体检的时候比你的还要低一些,后面通过了的,主要是他们检查你有没有什么乙肝,艾滋病这些,只要没什么传染病,都过得了关的
第4个回答  2014-12-07
你好,视力上没有规定必须达到多少,只要校正后的视力可以从事日常教学工作就行,像表演专业、播音主持专业、精密仪器或对视力有特殊规定的行业才会要求裸眼视力达到5.0以上。
建议你咨询一下当地教委或教育部门网站,咨询这个问题,不要太担心,如果体检没有合格,可以过一段时间再去重新体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