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子趁室友外出,性侵室友女朋友!后来怎样了?

如题所述

有一句话叫做朋友妻不可欺,相信大家都是明白这个的道理的,如果你真的很在乎自己的朋友,就不会觊觎对方的伴侣,更不会做伤害对方的事情。

可即使这个道理大家都明白,还是有那么一少部分抵挡不住美色的诱惑,做出伤害自己朋友的事情。

根据相关媒体报道得知就在中国检察网公示了一份起诉书,根据起诉书上的内容我们得知在广东发生了一起非常恶劣的强奸事件,一男子趁着自己的室友不在居然侵犯了其女朋友,这着实是令人十分气愤。

据了解,被告黄某某31岁,是广西南宁人,他和男子雷某某是同事,两人一起在外面租房子居住,而被侵犯的女士安某是雷某某的女朋友。

在2020年的5月26日,大概是凌晨一点钟左右,当时黄某某正在客厅内休息。

黄某某见雷某某上班不在家,屋里只有安某一人,便动了歪心思。他先是进入安某的房间内,发现安某正在睡觉,于是他就从背后抱住了安某。

当时安某以为是自己的男朋友抱自己,便没有反抗黄某某的行为,而黄某某看安某没有反抗,胆子就变得越来越大,直接对安某进行猥亵,并和其发生了关系。

在这一过程当中,安某身体有些不太对劲,随后发现和自己发生关系的人根本就不是自己的男朋友,便对黄某某的行为进行强烈反抗。

随后黄某立刻离开了床铺,对受害女子安某进行道歉,并离开房间。

发生这样的事情让安某十分气愤,在这之后安某将这件事情告诉了自己的男朋友,并在男朋友雷某某的陪同下前往警局报案,很快黄某就被警方逮捕。

最终,检察院经过审理认定黄某某犯了强奸罪,他必须要为自己的所作所为付出代价。

不得不说发生这样的事情着实令人十分心痛,不管怎么说大家都生活在同一个屋檐下,做出这样的事情真的好吗?在以后黄某某要怎样面对自己的这位同事?

黄某在被发现之后,立刻就停了下来,从这也可以看出,其实黄某知道这样做是不对的,但他还是抵不住身边的诱惑,才会做出这样的事情。

黄某就因为自己的一时冲动,将自己和同事的友情,以及法律置于不顾,做出这样的事情,着实是令人感到不耻。

希望大家也能够从中吸取教训,尤其是那些和女朋友住在一起的男性同胞,尽量不要和身边的同事或者是朋友一起合租房子,否则很有可能会发生一些让人意想不到的事情。

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也不可无,如果在经济拮据的情况下,双方必须要在一起合租,希望女性朋友能够在男朋友不在时锁好门窗,避免出现意外事故,这既是对自己负责,也是对自己的未来负责。

不知道大家对此怎么看,欢迎大家在下方一起留言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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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1-03-02
室友女朋友立马进行报警并告男子强奸罪,男子被判强奸罪有期徒刑两年,男子也非常的后悔,悔恨自己当时的行为。
第2个回答  2021-03-02
如果另一男子是和他女朋友及那个性侵男子合住的,一般女生会选择与他的男朋友分手,独自离开,有的会报警,让警方参与处理,有的会报复那个性侵男子。提醒我们,出门在外,要结伴而行,保护好自己。
第3个回答  2021-03-02
后来得到了应有的惩罚。怎么能做出这种事呢,为了一时的刺激伤害了身边所有的人。
第4个回答  2021-03-02
后来警方调查男子,男子表示自己没有做此等坏事,室友女朋友出来作证,最终男子只好是把一切事情都说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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