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低保的医疗救助.急。求大家帮帮我。。

我家是一个普通工人家庭。
基本上靠爸爸一个人的工资在维持家里的开销。。
我家也在拿最低生活保障。。
上星期我妈检查出了晚期宫颈癌.必须马上住院治疗.手术和治疗需要10多万..能借的亲戚朋友都跑过了.还是差很多..我妈妈无单位.无养老.医疗保障..请问低保能保障医疗方面吗..国家有重病救助的机构吗..或是其他方法? 急切啊..我妈妈需要马上就开始治疗.. 希望知道的朋友告诉我.挽救我妈妈的生命.. 我的手机号码15927004304.. 任何时间都可以..

今天下午在社区上班的时候,来了一位大姐,还没进门,大老远的就边哭着嚷着,嘴里也不知道在唠叨什么。后来进到办公室,我与她沟通,才了解到她的爱人在医院因没钱治疗而离开了人世,此时的我既感到难过又觉得气愤,为什么会这样呢,听我一一道来!
之前说的那位大姐,年纪大概有50多岁,家里有两个小孩在外地读大学,丈夫60多岁,由于以前得过一次比较严重的中风后,生活就不能自理了,而且要长期靠药物来维持,所以一直是这位大姐,在靠每天早晨早起去卖报纸得的钱来维持这个家的生活开销。他们家也算是社区里比较困难的低保户了。
在半个月前,灾难再次降临到这位大姐家。她的丈夫经过医院的检查,查出患上了肝硬化腹水,还是恶性的。其后随之带来的医药费,住院费等等费用给这个生活本来就非常拮据、困难的家庭重重的砸了一锤。
在她丈夫住院的几天时间里,就花费了1700多,由于她没有公费医疗报销,而她一下子也只能拿出500多给医院,剩下的就是一张医院给她的欠费缴费通知单。在大姐确实筹集不到现金的情况下,医院又发话说:没有钱,就不能用药继续治疗了,等把钱交齐了,才能继续用药治疗!
这下可把大姐急坏了,她上哪再去找钱呀!一边是重病的丈夫在不断的呻吟痛苦,一边是不断上升的医疗费用与医院方面的催缴付费,大姐完全措手无策。
后来,走头无路的大姐来到了社区,就有了上面的情景。
因为我是社区里管民政(低保救助,残疾人救助,城市医疗救助,城市廉租房,优抚救助等)工作的,所以大姐和我说完以后,按照相关的政策,就立即给她填表,办了一项(城市特困居民重大疾病医疗救助)。这项措施能根据病人在住院期间所花的住院费用中报销百分之二十五。但是这项政策是非常严格的,它所走的程序不是一下就能得的,它要通过社区的审核后,递交到街道办事处审核,再由街道办事处递交到所属的区民政局,然后再由区民政局通过核实、审核后才能通过的。因此,花费的时间就比较长。然而,对于大姐的情况来说,很难及时的帮上大忙。还是要大姐和医院方面沟通,先治疗救人,后付清费用。可是结果并不是那么顺利,大姐说院方有它的规定,必须先把所欠的费用付清,才能继续治疗!
结果,这位大姐的丈夫,在没有钱得不到及时救治的情况下,永远的离开了她,离开了这个世界!在自己的丈夫快要离开人世之前,她曾对丈夫说过这样一句话:不是我不想救你,是这个家太穷了,我实在是没有办法了!
在此,非常急切的呼唤医疗体制建设能够更加,更快的完善起来,让每个百姓都能医得起病,吃得起药!~~

1. 研究背景价值说明
我国农村的最低生活保障工作从自1994年山西民政厅在阳泉开展的建设农村社会保障试点以来,在全国范围内逐渐建立起来。广东省于1997年试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以下就简称低保)工作,目前已全面铺开并取得显著成绩。
实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建设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一项基础工程,应是构建农村社会稳定的"最后一道防线"。本课题旨在调查广东省清远市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施的现状,旨在客观反映该市农村低保制度的试点情况,探索低保试点工作中的经验和教训。这一研究对于认识目前农村发展和维护农村稳定,健全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及其实施有明显的现实意义。目前,对广东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施状况的调查还比较少,本调查对社会学、社会工作的理论建设也有一定的参考价值。本课题选题比较新颖、文章在成文布局上主要是从"宏观"分析过渡到"微观"分析。
我们调查组成员先后赴省民政厅,清远、广州、佛山等地的民政局,了解政策和实施的情况,在2004年10月至11月期间,调查组在清远市对该市低保制度的实施情况进行了一次较为全面的调查,收集了大量的第一手资料。在此基础上以社会学的理论和研究方法为指导,进行宏观和微观的描述性分析,进而对我国农村低保制度的现状进行反思。
2、低水平、窄范围实施的低保制度现状描述
2.1、 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建立
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探索,始于1994年山西民政厅在阳泉市开展的建立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初步设想。1996年底,民政部正式制定了《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指导方案》,并开始在全国范围内进行试点工作。1997年,广西出台《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管理办法》是全国第一个省级政府颁布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管理办法。广东也于1997年在全省范围建立了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于1999年3月1日颁布实施《广东省社会救济条例》。由于2001年分三步实施《广东省城乡居(村)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施办法》。因此,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该调查报告为华南农业大学2004年度大学生科技创新基金资助
在广东被纳入了法制轨道。
清远市英德县(现改为市)根据英府[1997]36号文件印发了《英德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暂行办法》,这是清远实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开始。同年,清远市其他县(市)相继建立起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在近十年的低保制度建设中,清远市根据国家和省级救灾救济法律、法规,结合当地实际情况颁布了一些地方性法规,主要有1999年颁布的《清远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和2000年颁布的《清远市农村五保供养制度实施办法》。法律制度的颁布与实施使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沿着规范化、法制化的轨道健康发展。
2.2、低保对象、标准及其结构
2. 2. 1、低保对象人数有所增长,但是低保覆盖率依然偏窄。清远市从实施低保制度以来受保人数和户数的概况(见表一)。
表一: 清远市1997-2004年历年农村低保救助情况
年份 人数(人) 户数(户)
1997 5631 2126
1998 7587 3831
1999 9825 4210
2000 20125 9072
2001 23235 9451
2002 31228 10921
2003 36820 13975
2004(截止5月) 39858 15619
(资料来源:清远市民政局民政数据-2004-5)
从表中的资料可以看到:总体来说,清远市农村低保人数有了较大的增长。尤其是2000年以后,广东省民政厅提出努力扩大低保的覆盖面,尽快使符合条件的农民能够得到保障,缩小"应保未保"的局面。在上级的指导下,农村低保的覆盖率有了迅速地提高。1997年清远市低保制度开始试点实行,由于政策等各方面还很不完善,低保的覆盖率很低;到1999年,《广东省城乡居(村)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施办法》颁布并开始实施,全省农村低保人数较97年有了很快的增长,清远市99年农村低保人数达到9825人,累计救助家庭达4210户;至2000年全市农村低保人数快速增长到20125人,较99年增长幅达102%。低保范围的迅速扩大源于相关救济法律的颁布实施,加上省一级财政的大力扶持,在2000年以 前,全市农村低保资金主要来源于市、镇一级。2000年以后,省级财政为清远市低保提供六成左右的资金,这在一定程度上保证了低保人数的持续、稳定增长。
但是,就目前而言,全市已纳入低保对象也只有53082人,仅占全市人口总数的1.52%。所以清远市低保的保障对象仍然比较少,保障面偏窄。
2. 2. 2、保障标准偏低。农村低保的标准方面,目前广东各地都是参照城镇居民低保的实施办法,由各地按照当地农村居民上一年维持衣、食、住等最基本的生活需要所必需的费用,并适当考虑水电、燃煤以及未成年人义务教育等因素合理确定。对于特别困难的低保对象,各地也明文规定,其保障水平要在当地低保线的基础上适当上浮。
广东农村的低保待遇分为全额享受和差额享受两种。其中,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又无法定赡养、扶养人或抚养人的可全额享受;其他尚有一定收入的,根据当地低保标准,享受"差额补贴"。所谓差额补贴,用数学公式来讲,就是:
家庭成员人均月发放金额=当地每月低保标准-(家庭成员年人均收入/12),举个例子:某村张某一家4人,2003年家中一年的收入包括:家里养了两头猪,年底净收入830元;张某外出打工一年净收益为1100元;其他收入总计是420元,这样算来张某全年总收入为:830+1100+420=2600(元),家庭每月人平均收入为:54.2元,假设当地的低保标准是78元,那么,张某家每月的差额补贴金额为:(78-54.2)*4=95.2元。
据统计,目前已实施救济的低保对象人均月补差为30元。其中城乡低保对象人均月补差为51元,农村低保对象人月均补差为23元。另外,从表二我们也可以看到,到目前为止,清远市的保障标准平均才有131.8元/人/月,农村更少,最多的也就100元。
表二: 清远市最低生活保障救助标准(2004年)
类别
地区 最低标准线(单位:元)
城区 农村
清城区 195 90
清新、阳山 180 90
连南、 180 100
英德 182 78
连山 156 80
连州 180 100
平均 87 176.6
总平均 131.8
(资料来源:清远市民政局提供)
但据《中国民政数据-2003》显示,全国36个主要城市(直辖市、省会城市和计划单列市)的保障标准大体是:深圳市319元,厦门市315元,广州市281元,上海市280元,北京市273元,天津市241元;标准在200元以上的还有大连、海口、杭州、宁波、济南、青岛等城市;其他城市的保障标准均在200元以下,其中标准最低的是呼和浩特、南昌和银川三市,标准均为143元。可见,清远市的保障标准是相当低的,也因此不能完全解决低保对象的生活问题。
2. 2. 3、清远市城乡的贫困人口在城乡的分布很不平衡。从表三可知,农村的贫困人口占到总贫困人口的78%,因此清远市的扶贫重点应该在农村。
表三: 清远市贫困人口的城乡分布
城镇(人) 农村(人) 合计(人)
户数 4236 15619 19855
所占比例(%) 21% 78% 100%
人数(人) 13224 39858 53082
所占比例(%) 25% 75% 100%
(资料来源:清远市民政局民政数据2004年5月)
2. 2. 4、保障对象的结构明显区别于传统的社会救济。根据清远市制定的标准,到2004年5月全市符合条件的贫困人数有53082人。这些成员的构成情况见表四。
表四: 清远市贫困人口构成情况
人数(人) 所占比例
在职人员 369 0.70%
离休退人员 1061 2.00%
下岗人员 4318 8.13%
失业人员 3302 6.22%
原民政对象 239 0.45%
其他人员(农民为主) 43793 82.50%
合计 53082 100.00%
(资料来源:清远市民政局民政数据2004年5月)
从表四可知,在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中,原民政对象只占总数的 0.45%,而在职、下岗、失业人员及其他生活困难人员占了99.55%,这说明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实施改变了以 "三无"人员为救助重点的传统社会救助格局。清远市的这一特点与全国的变化趋势也是一致的。"到 1999年底,全国共有281万保障对象享受了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其中 21% 为原民政对象,78% 是在职、下岗、失业、退休人员家庭中贫困人口"。这主要得益于2000年后农村低保范围的迅速扩大。
2.3、个案:三个层次的直接分析反映
我们在调查期间分别走访了清远市各级民政部门,探访了几个典型村落的低保对象。我们把对被调查的部分低保户、清远等县市民政负责人以及村委会工作人员所做的访谈而获得的众多的个案资料进行分类整理,然后从每类中选取1-2个典型的个案材料作为个案描述性分析。
2. 3. 1、市(区)民政部门负责人的访谈
访谈地点:清远市民政局
访谈对象:清远市民政局救灾救济处刘处长
访谈内容:截止2004年5月,清远市共有15619户共计39858人享受到了农村低保待遇,其中主要是老弱病残或生活来源很少的农民,以及传统意义上的"三无"人员。清远市1997年开始实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试点,几年来取得不小成绩,实行农村低保着实保障了一部分农村居民的正常生活,体现了党的"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当年由于受人力、物力、财力的限制,低保范围还相当有限,最初低保救助户只能按照每年720元的标准进行救助,由于实行差额补贴,基本上来说钱是很少的。2000年,《广东省城乡居(村)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开始实施,上级财政的支持,低保范围不断扩大,现在基本上做到了对最困难的群众进行了救助。
目前,农村低保的标准在我们市的各区县有些不同,最少的是英德市,低保标准是每月78块,好一点的也不超过90块,相对来说,标准还是比较低,主要是我们的财力有限,我们清远属于粤北贫困山区,虽然省里每年要拨一部分资金,但是我们这里的贫困人口又相对较多,因此标准没有制定太高。
目前我们市对低保户的管理工作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一是我们实行动态管理,由乡镇或村委会工作人员定期或不定期走访各地方的村民,及时了解村民的生活状况,适时增加或者减少低保金的发放;二是设立了专门的低保帐户,并由专门的科室管理对低保户家庭的隐性收入的界定一直是个难题,目前主要是通过乡镇办事处张榜公布以及群众的监督。我们还与相关的部门联合起来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核算实际收入。但这在实际操作中存在一些问题:有些家里是很困难,但是他家的亲戚朋友逢年过节送钱送物这个就不好计算进去,还有一些外出打工的也不好真实计算他们的实际收入,我们在这方面还是严格把关的。另外,市政府还对一些家庭遇到突发事故的情况进行补助。同时,民政部门还与工商,教育等部门签订协议,只要低保户持有民政部门的证明,在入学,办营业证等方面享受一定的优惠。
现在我们资金的主要来源是由市里和当地县级财政支付,由于清远有国家级贫困县四个,省级财政予以一定的支持,另外还有一些慈善家捐助钱物成立基金会,在社会上筹集了一部分资金。农村低保制度建设取得了显著的成绩,但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做到更具有操作性;加强低保管理机构和人员的配置;落实基层低保工作人员增加其工资,调动各方面人员的积极性,努力做到更好。
2. 3. 2、乡镇低保工作人员的访谈
访谈地点:清远英德市大站镇
访谈对象:大站镇负责社会保障的王主任
访谈内容:我们镇目前共有居(村)民42298人,其中从事农业的有32808人,几乎占了全镇的大多数,其中现在享受农村低保救助的有250户,共有687人。截止10月9号,我们镇又增加了119户,他们原来属于其他镇,因为乡镇合并,这些人是刚从那边划过来的。
这些低保家庭中,有大约1/5的家庭是残疾家庭,其余的包括一些没有经济收入而子女又没有赡养能力的老年人、单亲家庭及家中有大病或重病病人的家庭。
就我们镇来说,低保救助比例不高,主要原因在于两个方面:一是政府没钱,尤其是我们这样的国家级贫困县财力十分有限,难以负担更多的低保户,英德市农村的救助标准是每人每个月78元,并且是实行差额补贴,就我们镇来说每人差不多只有20来块,说句良心话,二十几元钱是很难帮到什么忙的,要是家里有个病号之类的,光药钱就不够。
第二是上级政府指定了严格的审批程序,需要层层进行审批筛选,耗时很长,好多人都说拿这个几个钱不知要等多久。虽然政府喊出了"应保尽保"的口号,但随着现在乡镇辖区的扩大,那些新划过来的乡镇大多数是很穷的,交通很不方便,去那里往返要一天时间,差不多全是要走路,真的!那些地方好穷,有些人真的好可怜。(王主任说到这里直摇头)现在我们这个镇好多土地又因修建北江大堤而被毁,好多人失去了大部分的土地,每年国家只是每人补贴200块钱。有些人还好,年轻一点的去广州、东莞打工,年纪大一点的不要说收入来源,嘴巴都不够糊。我们镇我和另外一个同事负责低保工作,对低保家庭实行"三榜公布",尽量做到"应保尽保",对一些不符合条件的家庭进行监督。有时候也有点苛刻,但比他们穷的更需要。
我们在工作中,有一个难点就是很难准确计算村民是否有隐性收入,主要是靠我们到村里去了解,有些不放心的我们还得亲自去调查,顺便走访周围的群众。每年我们调查要花差不多两个月时间,那时真的是很累的。由于人手有限,我们只有这样了。
除了低保救助外,我们镇对一些经济困难或突发事故的家庭实行一些临时性或一次性救助活动。享受低保救助的家庭,其子女持证明,在义务教育阶段可以到学校申请减免学费。
我还觉得目前农村低保制度还是有点覆盖面偏窄,审批很严。许多家庭经济的确是困难,但没有享受到低保救助。另外我觉得现在从事低保工作的人员太少了,我们现在的压力越来越大。上面交代的事又要办好,下面又要向那些群众解释相关的问题。有时候觉得真的很难的。我们现在的经费也不多,因此有时在进行低保户的摸底和核实中很难做到深入了解,我建议政府今后应加大低保工作人力、物力和财力的支持,完善低保救助的运行和管理机制。
2. 3. 3、低保户的访谈
个案一:
访谈地点:清远市清新县沙河镇南社村李某家
访谈对象:一个重病儿童的奶奶
访谈内容:我家里现在只有我和小白,小白他得了脑毛病(脑瘫),他妈去年被车祸轧死了,我儿子现在在城里帮人打工,他由我照顾。他妈在怀他的时候被猫咬了,后来去赤脚医生那里打了破伤风的针药,生下来这孩子就不会说话,走路也不方便。后来也去看了医生,花了很多钱(后经我们了解,救治小白总共花了不到一千元),原来就借了钱。他妈死后,田也没有种了,吃的菜、米都是我女儿送来的,她嫁到外乡去了。昌东(小白的父亲)他没有办法,去帮人打杂去了,回来的时候带给我50 块钱,我没有用他一分钱,都是给小白买点白糖吃。我儿子很少给我钱,政府每个月给我发了二三十块钱,我都用来买点肥料。我还走得动,在菜园地种了点菜。有了这点钱我们生活稍微好了一点。我这人年纪也大了,不得病还好,得了病走都走不动了。去年我身体还好点,钱没有花多少,今年眼睛也花了,有时候得了感冒能拖就拖,不行了就去打一针,药钱好贵,一回就要几块钱,我看不起的。你问我这钱是怎么申请来的,是我们队的队长。他人很好,我又不认得字,这些都是他帮我们办的。我不知道什么补助,反正每个月村长是把钱给我拿来。你们问我政府实行的政策我不知道,我只晓得要是没有这二三十块钱,我和他(小白)的日子肯定会更加困难。
个案二:
访谈地点:英德市大站镇黄庙村萧家田地里(采访他的时候他在挖地)
访谈对象:失地的萧某
访谈内容:我家有四个人,我和我老婆,一个儿子,还有我妈。我老婆现在得了肺气肿,基本上在家里不出来,干活觉得很累,就做点饭。我儿子还在读书,现在读高二,成绩还可以。我妈早就生病了,家里就我一个人供她。
我现在在家里干点农活。我还是个石匠,有人叫我去打石头又去赚点钱,一般做点小工一天能赚二三十块钱。现在出去打石头的时候比较多,每个月能挣三四百块钱。我家现在每月能领几十块钱的救济金。
我媳妇她要经常吃药。你们都知道,现在看不起病啊!医药费贵得很,医院看病我们都不敢去,她一般都是吃中药。根据"土方",我有空的话就去山坡上帮她弄回来,实在不行了就去我们村那个卫生站看看。
我儿子现在清远读高二,每个月生活费很贵,他很多时候是自己背米去学校蒸饭吃,学费因为我们是低保户减免了一些,但每年什么资料费、体检费很多。我快供不起他读书了,我想贷款,但没有什么做抵押,信用社不给贷。
现在政府为了防洪,在江边建了北江大堤,使得我家总共丢了好多土地,现在剩余的田种的稻谷每年差不多刚好糊口,有时候年份不好还熬不到第二季。每年国家给我800块,说实在的,我虽然没有读过什么书,但知道修堤是国家为我们好,怕我们被水淹,但是补的钱也真的是少了点。以前收成好的时候还能卖点粮食,给我儿子筹点生活费,现在日子真的感到有点难过。
我们现在每月差不多补助一百块,虽然钱不是太多,但是对于我们普通老百姓来说也算够意思了。不过,话说回来,这点钱对于我家来说还是有点紧张。我们现在得到的是叫什么"差额补贴",政府算账的时候把我的收入也算了进去,我家现在开销最大的是我媳妇看病,还有我儿子读书。现在穷人最害怕看病,医疗费实在是太高了,家里有个病号,真的是能拖就拖,没办法啊。
我最担心的是我儿子读书,你说不让他读书吧,但我不想他跟我一样穷下去,还是希望他能读出去,这个地方太穷了。我儿子下一年上高三了,到时候要是考上大学也不知道怎么办。反正他有那个本事我就是借也让他去。
我家成为低保户之后,家中的生活稍加改善,但是平时能省就省,其实挺怕村里人笑的,要是买一双新胶鞋就怕人家说闲话。我觉得低保制度还该完善。我们申请程序太多了,要找好多人盖章、签字,而且时间要拖很长,每年都要这样搞一次。另外,我觉得政府能多给我们一点,这点钱说实在的是比较少。同时,我还想,政府能把看病的药费控制一下,我们真的看不起病啊。最后,我还是感谢政府能给我们补助。
(注:以上的访谈对话基本上是被访对象原话的综述,稍做修改)
3、问题与建议
3.1、广东省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建设中存在问题的折射
3.1.1、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范围较窄,覆盖面较小,没有完全做到"应保尽保"。
现在农村基本上还是一些传统的农村救济对象,相当部分的贫困农村村民的得不到救济和补助,尤其是一些新情况造成生活困难的贫困人口没有纳入到保障对象之中。如:由于农产品市场的激烈竞争、生产经营不善而面临困难处境的农民;由于某些乡镇企业经营困难而倒闭,在乡镇企业工作且生活出现困难的农民;有一定收入来源,但是因为家庭成员突然生病而导致生活困难。我们在清远英德大站镇调查发现:当地许多村民因政府修建北江大堤失去了大片土地,而失去土地的农民每人每年只能领到200元的补贴,这些人因为失去了土地面临生活上的困难,但当地政府并没有把部分失去土地而导致贫困的家庭纳入低保范围。我们在对农民的采访中,很多农民说自家也符合低保标准但由于名额有限而没有被纳入低保范围之内。清远市2003年调研发现全市低于1000元以下的困难群众仍有14万,如把这些人也纳入低保范围,按每人每月平均补差30元,全年需要资金5040万元,但现阶段清远市财力明显不足。
3.1.2、低障对象和补助差额界定难。
现在各地确定是否为特困农民的唯一根据是全年人均收入水平低于当地农村规定的最低生活标准。如何计算"农民人均纯收入"是一个相当头疼的问题。因为农民不象工人,有固定的工资收入。现在各民政部门采取的是统计部门提供的"农村人均纯收入"计算标准。但是由于条款较多,低保对象属于动态管理,进出相对频繁,操作起来难以把握,难以杜绝偏宽或偏严的现象。另外,补助差额界定难,这主要是因为低保补助大多数情况下只补贴低于当地农村低保标准的部分,这个差额是多大,很难精确把握。清远市2004年5月全市人月均补贴22元,但各县市标准又有很大差别。
3.1.3、专职人员缺乏,低保管理工作滞后。
在调查中我们深深感到现阶段由于农村低保工作专职人员的缺乏、管理工作的落后,农村低保工作实施难度相当大。目前,农村低保工作一直由各市民政局救济救灾科和各县市民政巨救济救灾股负责,而救济科担负着本市(县)的救济救灾、城乡扶贫、五保供养、敬老院建设、救灾捐款、城市居民低保等工作,工作内容十分复杂,难以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去一户一户的调查核实。由于农村低保面相对比较广,因而每年一定的低保对象的核实和审批就要花上几个月的时间。因此,可见目前农村低保建设工作十分繁重,但人员配置、机构设置和管理工作却相对滞后。如,清远市从1996年到现在随着低保工作不断完善与发展,低保对象也从96年的几千人增加到2003年的39858人。低保工作自始致终都是由民政部门兼管,而各级民政部门工作任务特别大,专职人员缺乏,部分县市救济救灾股只有1到3名工作人员,乡镇民政办也只有1到2名工作人员,而且大部分人身兼数职。在英德市民政局救济救灾处工作的只有两人,据我们了解,这两人学历都不高,也不是专业出生,对于有近100万的贫困县来说,这显然很难搞好农村低保工作。
3.1.4、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与农村其他社会保障制度衔接欠佳,缺乏协调性。
我国农村保障制度是由许多制度组成的完整体系,各项制度功能各异,作用不同,缺一不可。我国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包括:社会救济制度,农村养老制度,农村保险制度,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农村优抚安置制度。但是由于各种社会保障制度在农村中的建立、实施、力度不同,从而造成与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很难衔接。如在调查中发现一些农民由于因病致贫,被列入保障对象,一些农村老人由于没有养老依靠而被列入,试想如果医疗保障制度,养老保障制度在农村有效实施,那么这样一些对象就可以得到解决,从而腾出相应的资金来保障其他需要保障的农民,扩大保障有效范围。
3.1.5、 最低生活保障资金来源绝对依赖上级政府,在资金社会化方面难有作为。
我国农村居民生活保障资金来源于县、乡、村三级,每年都被列入财政预算。但是在现在农村税费改革的大背景下,则必然会对乡、村两级负担的保障金形成巨大冲击。经济相对发达的地区可以有效解决,但是村经济不发达的地区则是负担不起,于是依赖上级政府,这无疑将加重财政负担,那么政府又该如何化解这种负担?我们认为应该做到政府拨款和资金社会化相结合的原则。上级政府以拨款为主,县、乡级政府做到以社会化为辅,以资金社会化解决资金不足的问题。但是在我们调查中发现二者存在巨大分割,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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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07-10-17
唉,楼上的回答太杂了,
我简单点告诉你吧,我也在民政局上班,多少了解点政策。

象你家这种情况,是可以申请“大病医疗救助”的,条件完全符合,但问题是:
“大病医疗救助”是事后救助,明白吗?就是说你先自己筹钱治疗,治疗结束(或一个阶段)后,拿治疗单据到民政局申请,然后减去一定的基础费用后按比例给予救助。
(而且基本都有救助上限,我们区是7000,就是说每年最多救助7000)。

你现在只能采取先住院治疗,然后把单据整理后申请当年的医疗救助,然后再进行下一步的治疗。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07-10-22
象你家这种情况,是可以申请“大病医疗救助”的,条件完全符合,但问题是:
“大病医疗救助”是事后救助,明白吗?就是说你先自己筹钱治疗,治疗结束(或一个阶段)后,拿治疗单据到民政局申请,然后减去一定的基础费用后按比例给予救助。
(而且基本都有救助上限,我们区是7000,就是说每年最多救助7000)。

你现在只能采取先住院治疗,然后把单据整理后申请当年的医疗救助,然后再进行下一步的治疗。
第3个回答  2007-1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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