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关于事业单位开除后工龄及视同缴费的条例

劳动法关于事业单位开除后工龄及视同缴费的条例

根据有关文件规定:“城镇职工参保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办理退休手续时,缴费年限满25年(含视同缴费年限)以上的,退休后个人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可继续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缴费年限不足25年的,应按本人退休时上年度平均缴费工资为基数补足25年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后,方可按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属于被开除、除名或自动离职的,其在实施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前(在原就职单位)的工龄不能视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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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21-02-20
劳动法没有关于这一条例,相反又不符合实际情况,也就是工龄与缴费无关。这样的条例劳动法怎么会有。本回答被网友采纳